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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法学家胜雅律:为何仅围绕某些个人权利的人权观相当狭窄?| 东西问

中国新闻社 中国新闻社 2022-05-04

“一带一路”倡议不也是旨在推动经济人权和发展权的“全球人权项目”吗?
中新社记者:德永健
全文字数:2392
预计阅读时间:7分钟


2022年2月28日至4月1日,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9届会议在瑞士日内瓦举行。会议期间,中国代表50余国作共同发言,强调发展对享有人权的重要意义,呼吁各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实现包容普惠发展。

4月1日,会议通过中国和巴基斯坦、埃及、南非、玻利维亚共同提交的决议,呼吁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国际社会应帮助发展中国家更好享有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经社文权利),消除不平等。66国参加共提。

将生存权、发展权作为首要的基本人权,同等重视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经社文权利的协调发展,是中国人权观的鲜明特色。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场,“50余国”和“66国”体现了广大发展中国家对中国人权观的共鸣。

会场之外,共鸣亦在回响。长期研究人权议题的瑞士法学家和汉学家胜雅律(Harro·von·Senger)接受中新社“东西问”书面专访,详述为何仅围绕某些个人权利的人权观相当狭窄,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可被视为“全球人权项目”且对瑞士等欧洲国家应对难民问题具有现实意义。

现将访谈实录摘编如下:

中新社记者: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亲历者,您如何看待40多年来中国人权事业的巨大进步?什么让您印象深刻?

胜雅律:中国在人权领域40多年来的进步值得肯定。我举个例子,1975年至1977年我在北京大学读书,人权被贴上“资产阶级阴谋”的标签并被拒绝承认。当时中国只有北京大学和吉林大学保留了法律系,而北京大学法律系的师生规模在全校排名倒数第二,只比图书馆学系大。

有一天,我问为什么50年代中国还有律师,后来这个职业被废除了,别人告诉我因为律师“多余”,他们“总想在刑事案件中协助犯罪分子”。

1978年后中国恢复了律师制度,1996年“无罪推定原则”被引入中国刑事诉讼法,2004年中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增加“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一款,现在法学院在中国遍地开花,情况发生了根本变化。

云南师范大学商学院法学院在云南省高院进行“全真模拟法庭”毕业设计答辩。中新社发 任东 摄

中新社记者:作为法学家、汉学家和“中国通”,您如何理解中国的人权观?

胜雅律:两千多年前,中国已有哲人说“仓廪实而知礼节”,德国著名戏剧家、马克思主义者布莱希特也有句名言“先吃饱再讲道德”。中国信仰马克思主义,将重点放在经济发展和经济人权不令人意外。2001年3月,中国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记者注:同年6月对中国生效),很好说明了中国人权观的侧重点。

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的决议草案”。中新社记者 毛建军 摄

中新社记者:您非常重视发展权和经社文权利等人权,批评仅围绕某些个人人权的人权观相当狭窄,近期还在瑞士媒体撰文,指出中国“一带一路”倡议可被视为“全球人权项目”,对瑞士等欧洲国家应对难民问题具有现实意义,能否详细阐述这些观点?

胜雅律:对于仅围绕某些个人人权的人权观,我举个例子,根据瑞士官方2021年3月发布的《中国战略》文件,几十年来中国“亿万人民脱贫”,为“全球减贫作出重大贡献”,但《中国战略》文件仅仅把这些成就视为经济成就,避而不谈这些成就也是人权成就,即经济人权成就。

在“中国刀郎农民画之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麦盖提县,农民画师们通过自己的智慧和创作增加家庭收入,脱贫致富。中新社记者 富田 摄 

瑞士《中国战略》文件又指,中国“一带一路”倡议是“面向全球的发展模式”,旨在加快中国西部贫困省份的发展,在第三国兴建交通、能源、通信等基础设施,加强亚洲与欧洲、非洲的互联互通。我的理解是,既然是为推动中国和其他参与国家的经济发展,那么“一带一路”倡议不也是旨在推动经济人权和发展权的“全球人权项目”吗?

中欧班列(渝新欧)从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团结村车站发车。中新社记者 何蓬磊 摄

在瑞士,很多党派和政治家都强调解决难民问题的必要性,由于前往欧洲的多数难民是“经济移民”,在非洲和其他国家推动实现经济人权是有道理的。如果瑞士参与“一带一路”倡议可以应对“经济移民”问题,那么这种参与符合瑞士联邦宪法,因为瑞士联邦宪法规定,“联邦应致力减轻世界的苦难和贫困,促进尊重人权”。请注意,瑞士联邦宪法先提到“联邦应致力减轻世界的苦难和贫困”,然后才提到“促进尊重人权”。可见“联邦应致力减轻世界的苦难和贫困”即实现经济人权是首要关切。

中新社记者:您曾表示,事实上中国与西方在很多人权问题上都有共识,且共识远大于分歧,为什么会这么说?未来应如何增进中国与西方人权观的沟通和交流?

胜雅律:以瑞士为例,2006年至2009年,瑞士和中国同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在此期间,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286项决议,其中209项决议未经表决获一致通过,可见瑞士和中国对很多人权议题的看法类似。

瑞中在人权问题上的共识是长期的。2018年,瑞士和中国仍然同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两国都同意有关“恐怖主义与人权”“通过体育和奥林匹克理想促进人权”“人权与环境”“在所有国家实现经济、社会、文化权利”等决议,另有一项关于食物权的决议几乎获一致通过,只有一个国家投了反对票,就是美国。这意味着在食物权方面,当时瑞士和中国站在一起。

在刚刚闭幕的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第49届会议上,也可以看到相当多的决议未经表决获一致通过。

但无论是瑞士媒体还是瑞士官员,讨论人权时只字不提瑞士和中国对很多人权议题看法类似,其他西方国家也是如此。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内部,西方国家经常投票支持有关经济人权和发展权的决议,可谓是“公开的秘密”,他们却不告诉自己的国民,这种态度“不老实”,致使西方普通民众根本不知道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具体动向。

至于如何增进中西方人权观的沟通和交流,答案“很简单”,建议每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会议闭幕后,中国用英语、法语、德语等语种发布一份全面的会议报告,尤其要列出决议名称和西方国家的投票情况,让大家看看西方国家对很多决议的态度其实和中国一致。发布这样的报告是中国应该做的事,因为西方国家肯定不愿意做。

当然,一些有争议的决议可能会让包括瑞士在内的西方国家“出洋相”,比如2017年6月,联合国人权理事会通过“促进享有和平权”决议,中国等发展中国家投票支持,美国等西方国家投票反对,瑞士弃权。如果普通美国人和瑞士人得知自己的国家不支持“和平权”,肯定会非常惊讶,很可能会把注意力从中国转到本国,从“小人求诸人”变为“君子求诸己”。

受访者简介:


胜雅律,瑞士法学家和汉学家,德国弗赖堡大学汉学专业终身教授,瑞士比较法研究所中国法律顾问;1988年出版介绍中国三十六计的专著《智谋(上册)》,其后出版《智谋(下册)》《谋略》等著作,2011年翻译出版德文版《孙子兵法》,2017年出版《瑞士之道》,2020年出版《给法律人士的36计》,2021年出版《中国民法典中的继承法》;精通中国法律、中国法律制度史、中国法律思想史等,多年来发表了大量以中国法律、中西方文化交流等为主题的文章。

文字编辑:徐皇冠
图片编辑:徐曦弋
排版:张楷欣
责编: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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