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广电总局:关于明星,这类信息不得发布!


据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消息,国家广播电视总局日前发布《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其中提到: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经纪人员→

  • 不得进行虚假、欺骗或者引人误解的业务宣传;


  • 不得以恐吓、诱骗或者收买等方式为未成年人提供经纪服务;


  • 不得授权未成年人担任相关账号的群主或者管理者;


  • 不得发布或者雇佣营销号发布引发粉丝互撕、拉踩引战等有害信息,不得以打赏排名、刷量控评、虚构事实、造谣攻击等方式进行炒作,不得以虚假消费、带头打赏、应援集资等方式诱导粉丝消费;


  • 不得为内容违法的广告合作提供经纪服务;


  • 发现服务对象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应当立即予以制止;


  • 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或者导致“饭圈”乱象,发生数据造假、违背公序良俗、败坏行业风气等问题,将被查处。


本办法自2022年6月30日起施行。

以下为《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领域经纪机构管理办法》全文:


来源:国家广播电视总局
编辑:梁静
责编:宋方灿


日军暴行细节披露!她们在等待道歉


5名中学生游泳时被冲走!今年已有多人遇难


中国报告首例境外输入奥密克戎BA.5感染者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