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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土感染者+2181,义乌全域解除静默管理


据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8月20日0—24时,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确诊病例602例。其中境外输入病例49例;本土病例553例(海南440例,西藏34例,陕西21例,四川12例,广东9例,新疆6例,山西5例,内蒙古4例,辽宁4例,青海4例,湖南3例,福建2例,重庆2例,云南2例,北京1例,浙江1例,河南1例,湖北1例,甘肃1例),含211例由无症状感染者转为确诊病例(海南184例,西藏12例,新疆5例,广东3例,青海3例,北京1例,山西1例,浙江1例,四川1例)。无新增死亡病例。无新增疑似病例。


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报告新增无症状感染者1708例,其中境外输入80例,本土1628例(海南625例,西藏560例,新疆200例,青海81例,陕西45例,湖北15例,甘肃15例,河南11例,重庆10例,广东9例,兵团9例,辽宁8例,黑龙江8例,江西8例,河北4例,广西4例,内蒙古3例,上海2例,浙江2例,四川2例,云南2例,山西1例,江苏1例,福建1例,贵州1例,宁夏1例)。


海南三亚新增370+465

据海南三亚市委宣传部官方微信消息,2022年8月20日0—24时,海南三亚市新增370例确诊病例(其中143例为无症状感染者转归)、465例无症状感染者。8月1日0时至8月20日24时,累计发现确诊病例5452例、无症状感染者7514例。

据“三亚发布”消息,经专家组研判,三亚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高风险区域调整为13个、中风险区域调整为18个。

新疆本土新增6+200

据新疆卫健委网站消息,8月20日0至24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增本土确诊病例6例,其中,巴州库尔勒市1例,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5例(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2例、伊犁州伊宁县2例、哈密市伊州区1例);新增本土无症状感染者200例,其中,乌鲁木齐市天山区11例、沙依巴克区29例、水磨沟区4例、高新区2例,伊犁州伊宁市124例,昌吉州呼图壁县18例,哈密市伊州区4例,吐鲁番市高昌区3例,巴州库尔勒市5例。

西藏拉萨:临时性社会面管控继续保持不变

西藏拉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最新公告:为进一步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一鼓作气实现社会面清零,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拉萨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决定,至8月21日凌晨3时的临时性社会面管控继续保持不变,并采取分区分级精准防控措施,集中力量以最短时间攻克重点区域,竭尽全力为第一时间有序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创造条件。


浙江义乌市全域解除静默管理状态

据义乌发布微信公众号消息,经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21日0时起,全域解除静默管理状态(除部分疫点外),解除静默管理后继续实施以下防控措施,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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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暂缓开放部分重点场所。具体包括剧院、KTV、网吧、游戏厅、健身房、电影院、酒吧、棋牌室、台球室、洗浴室、足浴室、美容美发(理发店除外)、茶室、咖啡馆、桌游馆、SPA馆、艾灸馆、密室逃脱、月子中心、校外教培机构等。
2.加强聚集性活动管理。严格控制各类会议、活动,暂不举办大型会议、论坛、展会、婚宴、夜市等聚集性活动。倡导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
3.有序开放基本民生场所。有序恢复农贸市场、菜市场、商超、便利店、洗衣店、修理店等基本民生服务场所。各餐饮场所继续暂停堂食,仅提供到店自取、外卖送餐服务。
4.继续做好重点机构管理。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院有序解除封闭式管理,实行预约探视,控制探视人数。各类宗教场所继续实行“双暂停”(暂停开放场所、暂停一切集体宗教活动)管理。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严格落实预检分诊制度。个体诊所、普通门诊不得接诊新冠肺炎“十大症状”患者,并电话报告所在镇街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类药店继续停售“四类药品”,有发热(腋温≥37.3℃)、干咳、咽痛等新冠肺炎疑似症状的,应通过“义乌防疫”微信小程序主动报告。
5.恢复正常出行。根据道路、首末站具体情况,分批逐步恢复公交线路运营(具体以公交公司公告为准)。全面恢复巡游出租车、网约出租车运营。恢复机场、铁路、客运站、高速正常出行。
6.严格落实来义申报制度。来义返义人员需提前通过“义乌防疫”微信小程序或“义乌防疫”二维码主动申报,抵义时须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7天内有省外旅居史或省内本土疫情所在设区市(除中高风险区外)旅居史的来义返义人员需开展一次“落地检”。
7.继续守好村(社区)小门。严格执行“一门一岗”,落实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加强人员管理。
8.进入各类公共场所落实测温、戴口罩、一扫三查(扫场所码,查健康码、行程卡、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等防疫要求。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请广大市民朋友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服从村(社区)疫情防控管理,积极配合核酸检测,支持全市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维护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中国新闻社(CNS1952)综合国家卫健委、各地卫健委、三亚发布、义乌发布等
编辑:丁宝秀
责编:彭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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