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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透水事故致13人遇难,52人被追责问责


8月31日,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公布忻州市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6·10”重大透水事故调查报告。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追责问责27名公职人员和25名相关企业人员。


2021年6月10日7时20分许,山西省忻州市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发生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3人遇难,直接经济损失3935.95万元。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及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迅速组织救援力量,全力做好人员搜救和事故处置等工作。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山西省政府成立事故调查组,山西省纪委监委成立追责问责审查调查组,全面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同时,国务院安委会对该起事故进行挂牌督办。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调阅资料、人员问询、专家论证等,查明事故经过、原因。调查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违规开采主行洪沟下方保安矿柱,造成主行洪沟塌陷,降雨汇水径流沿塌陷坑进入采空区,与未彻底治理的采空区积水相汇,积水量迅速增加,水压增大,突破违规在1310m水平采矿作业形成的与1320m采空区之间的薄弱岩层,导致透水事故发生。

事故调查报告指出有关地方党委政府、部门、企业存在的问题,厘清事故责任,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提出整改和防范措施建议。

资料图:6月10日晚,山西代县大红才铁矿4号斜井洞口,救援人员搬运水管,准备搭建排水系统。当日上午,山西省忻州市代县大红才铁矿4号斜井发生透水事故,井下有13人被困。中新社记者 武俊杰 摄

事件回顾:

  • 6月10日上午,山西省忻州市代县大红才铁矿4号斜井发生透水事故,井下有13人被困。


  • 6月16日晚,记者从山西省忻州市代县大红才铁矿“6·10”透水事故现场指挥部获悉,经过6天多的紧张救援,13名遇难矿工的遗体全部升井,事故救援工作结束,事故调查工作随即展开。


  • 6月18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约谈山西省政府分管负责人和山西省应急厅、忻州市政府、吕梁市政府主要负责人。

  • 6月22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因忻州市代县大红才铁矿“6·10”透水事故,当地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铁矿实际控制人陈某、企业法定代表人王某、总经理郭某、安全生产矿长申某等15名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忻州市、代县党委已对代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企业所在镇党委书记和镇长以及代县应急部门分管领导免职,对忻州市应急部门分管领导停职检查。



中国新闻社(CNS1952)综合自:中国新闻网 (吴琼)、新华社等
编辑:丁宝秀
责编:彭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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