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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



据北京日报客户端10日消息,7月29日至8月2日,北京市遭遇特大暴雨灾害。在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中,冯振、刘捷、熊丽、刘建民、王宏春5名同志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献出了宝贵生命。


为表彰和学习他们的英勇事迹,中共北京市委决定,追授冯振、刘捷、熊丽、刘建民同志“北京市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决定,为刘捷、熊丽同志追记一等功。北京市人民政府评定刘捷、王宏春、刘建民、熊丽同志为烈士。



冯振,男,汉族,山东汶上人,1992年12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北京市海淀区北安河消防救援站特勤一班班长、西小营小型站站长,一级消防士消防救援衔。冯振同志忠诚履职、无私奉献,不畏艰险、不怕牺牲,累计参加灭火救援行动3500余次,营救遇险群众150余人,先后获三等功2次、嘉奖4次,多次获评“岗位练兵先进个人”。7月31日,冯振同志在营救被困群众和队员的过程中,因连续作战体力耗尽被洪水冲走,英勇牺牲。应急管理部批准冯振同志为烈士,国家消防救援局追记一等功。



刘捷,男,汉族,北京人,1974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北京市门头沟区龙泉镇党委委员、副镇长、三级调研员。刘捷同志扎根基层、心系群众,任劳任怨、无私奉献,扎实推进棚户区拆迁改造、背街小巷环境整治等重点工程项目,近两年公务员考核均为优秀等次,近三年均获嘉奖奖励。7月31日,刘捷同志在劝导群众转移避险过程中突遇山洪,被卷入洪水,英勇牺牲。



熊丽,女,汉族,江西宜春人,1987年4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北京市门头沟区王平镇经济发展办公室副科长、三级主任科员。熊丽同志扎根山区工作13年,将最美好的青春年华奉献给老区乡村建设,从事7年基层党建工作,始终践行组工干部标准,保障村和社区党组织换届等重点任务圆满完成,2021年获三等功奖励。7月31日,熊丽同志在救援受灾群众时,不幸被山洪冲塌的墙体砸倒掩埋,英勇牺牲。



刘建民,男,汉族,北京人,1976年6月出生,中共党员,生前系北京市房山区阎村镇吴庄村治安巡防员,2021年5月加入房山蓝天救援队。刘建民同志热心公益事业,多次参与山野救援、城市救援和水域救援,帮助许多受困群众脱离危险,被评为房山区第一批四星级志愿者。7月31日,刘建民同志在留守班各庄大桥疏导车辆和人员时,被河道山洪围困,因乘坐的橡皮艇侧翻,不幸被洪水急流冲走,英勇牺牲。



王宏春,女,汉族,北京人,1982年3月出生,群众,生前系北京市某房地产公司主管,2013年3月加入房山蓝天救援队。王宏春同志热心公益事业,十年间共参与各类救援任务136次,先后获得优秀队员、突出贡献奖、抗疫先锋等荣誉。7月31日,王宏春同志在留守班各庄大桥疏导车辆和人员时,被河道山洪围困,因乘坐的橡皮艇侧翻,不幸被洪水急流冲走,英勇牺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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