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男55岁、女44岁不续聘?当地通报


陕西一家公立医院,对于编外聘用人员,将“到龄不续聘”写入官方文件。

8月31日,#陕西一医院规定男55岁女44岁不续聘#的消息冲上热搜。


最新

当地政府发布情况通报

人社局介入调查


8月31日傍晚,陕西旬阳市人民政府在官方网站发布《情况通报》,该通报表示,近日,有网络关注旬阳市一医院规定“到龄不续聘”的问题,人社局立即介入调查,相关调查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感谢广大网友关心关注。


医院多名女员工陷入“44岁危机”

工作多年却遭辞退


媒体获取的《旬阳市人民医院聘用人员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规定,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工作的特殊性,从事临床医疗岗位(具有执业医师权限)、特殊紧缺岗位(计算机信息化、财会专业)的聘用人员,已取得本专业中级技术职称的,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0周岁不再续聘;其他各岗位聘用人员男性满55周岁,女性满44周岁不再续聘。该文件显示4月28日印发,并标明抄送旬阳市卫健局。


▲医院相关文件中关于“到龄不续聘”的规定。受访者供图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医院相关文件首页。受访者供图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遭辞退的人向记者表示,去年至今,医院以上述文件为由共辞退了12人,都是年满44岁、在医院工作多年的女性,她们原本是该院的护士或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其中一些人称,在终止劳动关系时,只拿到了1万多元到2万多元不等的经济补偿金。

近日,今年被辞退的人经劳动仲裁调解,被补足了经济补偿金,但其他诉求未能实现。“我们经验丰富,并不输给年轻人。而且这个年龄,工作也不好找。”这些被辞退的女性的共同希望,是能继续工作。

8月30日,旬阳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龚永武向记者表示,已经通过仲裁达成调解。此前终止劳动关系的人也会主动联系,核查补足。

“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

社保停缴工作也不好找”


今年满44岁的黎女士(化姓)告诉记者,她和其他三名同事于6月1日接到科主任的口头通知,“7月1日起便不让上班了”。黎女士自护校毕业便在旬阳市人民医院(旬阳县医院)工作,此前一直是内科护士,这两年调到了门诊输液室,前后算起来已供职17年有余。

遭辞退的多名该院前员工向记者表示,院方称2017年就有了“到龄不续聘”的规定,开始零星辞退“到龄”的编外人员;去年开始涉及医技人员,辞退了8人,大家这才意识到自己陷入“44岁危机”。她们一开始与医院签的劳动合同期限是三年,2011年前后开始一年一签。

▲旬阳市人民医院解除4人聘用关系的通知。受访者供图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我们这个年龄,正是上有老下有小的时候。比如说我,孩子正上学需要钱,家里老人身体也不太好。”骤然失去工作,又不到办退休的年龄,黎女士等人均感到十分无奈。

我国职工现行退休年龄是,男性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这些被辞退的女性的共同希望是继续工作,“现在不让我们上班了,我们真的是没办法。我们这个年龄,工作也不好找。去年和今年被辞退的这两批人,社保停缴了,去办了失业保险,有人找到了不给交社保的工作,收入也低很多。”

让她们最为想不通的是,“当时进医院的时候也没说44岁就不续聘了。谁都会老,不是老了就不中用了。”

而对于这一点,旬阳市人民医院党委书记龚永武向记者表示,他于去年调到该院,据其了解,医院用人时就已明确告知到多少岁不再聘用,“职工是完全知情的,辞退时也会给补偿。”

▲医院相关文件第十七条中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说明。受访者供图 图片来源:红星新闻

院方:

年龄大了无法胜任一线工作


黎女士觉得自己完全不输年轻人。“医院可能觉得护士是吃‘青春饭’的,我们扎针等可能不如年轻人来得快,但我扎得好啊。我们是‘熟练工’,原来早上满满一车输液,有难度的都留给我。”

黎女士表示,在医技方面,复杂的活,刚毕业的小护士不一定会,例如胃管、导尿,应急能力也不如自己。作为一名在医院工作多年的护士,她认为,在与医生的配合度、对患者的服务态度上,自己也很有优势,她知道怎么跟病人相处、磨合。

对此,龚永武向记者解释称,医院运行有困难,人力成本是医院运行的最大开支。据其介绍,旬阳市人民医院聘用了超过400名护理人员,而其中“50多岁的人不能给患者打针,不能上夜班,当不了护理人员”。

“我去年到医院了之后发现,她们都还没到40岁,就说‘我眼睛不行,我上不了夜班,我身体不舒服。’这几百人不可能都安置到行政后勤岗位。”龚永武说。


解读:

到龄不续聘

一年一签劳动合同均违法


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向记者表示,旬阳市人民医院在本单位的制度文件里规定“到龄不续聘”是违法的。

记者以旬阳市人民医院职工身份致电旬阳市卫健局相关科室时,工作人员表示对《聘用人员管理办法》不清楚。

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辉向记者表示,如果劳动合同尚未到期,除非到龄退休,以年龄为理由解聘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不过在此事中,医院是到期不续聘,但一年一签劳动合同显然也违法。在黎女士等人在医院工作十年以上后,医院都应该与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原标题:《正上有老下有小!陕西一医院规定男55岁女44岁不续聘被通报→》
来源:央广网综合央广网陕西频道、红星新闻、旬阳市人民政府网站等
编辑:梁静
责编:彭大伟


多地紧急通知:非必要不外出!


女教师擅自离境失联,“曾发生矛盾”!更多细节披露


陈某民、陈某鹏,执行死刑!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