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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订婚强奸案”一审宣判:男方获刑3年,当庭上诉
男方“当庭就提出上诉”
甄女士的儿子和女方回婚房时的监控视频截图。图片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据华商报报道,甄女士介绍,今年5月1日,在中间人见证下,27岁的儿子和24岁的女方举行订婚宴,男方给了女方一半彩礼10万元(迎娶时付另一半)和一枚7.2克的金戒指,她和丈夫还有儿子共同在字据上摁了手印,承诺结婚一年后,面积90多平方米的婚房房产证上加上女方名字。
图片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两位准新人签字摁手印签订的订婚收彩礼协议显示,如结婚前男方反悔,订婚戒和10万元彩礼款女方不予返还;如结婚前女方有反悔,订婚戒和10万元彩礼必须返还男方。
图片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5月2日,按照当地风俗,女方举行回门宴。当日下午,两位准新人回到婚房发生关系。
“女方当天让我儿子马上回家要房本,加上她的名字,把后面迎娶时要给的另外10万元彩礼给她。当时我们没有那么多钱,房本也不在跟前,她就闹情绪,告我儿子强奸。”甄女士告诉记者,当日准丈母娘找准女婿谈话并录音,要求必须房产证上加名并补上剩下的10万元彩礼。
甄女士表示,订婚第4天,也就是5月4日,女孩向阳高县警方报案称被强暴。
5月5日,甄女士的儿子涉嫌强奸被警方从婚房带走立案调查,后被刑拘,6月26日被起诉到阳高县法院。
中国新闻社(CNS1952)综合自阳高县融媒体中心官方微信号“和阳高”、华商报大风新闻
编辑:吴蓓蓓
责编:彭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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