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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甥正月理发舅舅去世竟成被告?法院这样判→


据央视网报道,2月21日,CCTV12社会与法频道《年关说案》播出一则案例,引发关注:外甥正月初二去理发,当晚舅舅遇车祸去世,舅妈控告他“故意杀人,赔100万”。

当地法院经过审理认为,民间习俗不能上升到道德层面绑架人。最终,法院依法驳回了原告舅妈的诉讼请求。


故事主人公刘兵在大年初二与舅舅发生了争执,起因是舅舅嫌弃刘兵的发型过于邋遢。一气之下,刘兵当天就去了理发店理发。然而,就在刘兵理发当晚,舅舅酒后骑车发生了车祸,不幸离世。


第二天,刘兵得知舅舅去世的消息后,立刻前往吊唁。当舅妈看到赶来的刘兵理过发后,愤怒地指责他,认为他不该在正月初二这天去理发,因为这样会“死舅”。


舅妈去公安机关控告刘兵间接故意杀人未果后,又将刘兵诉至法院,要求刘兵承担民事侵权赔偿责任,赔偿100万。


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车祸的原因是舅舅酒驾导致的意外身亡,与刘兵正月初二理发并无任何关系,所以驳回了舅妈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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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这不是一句调侃吗?

居然有人当真”



也有网友表示
“正月不能理发是为了思旧,
跟舅舅没有关系”

资料显示,“正月理发死舅舅”的说法主要有两种来源。一说源自清军入关时的“剃发令”,满人要求汉人剃发留辫,但很多人认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用各种理由搪塞拖着不剃,被认为是“思旧”。结果以讹传讹,“思旧”被传成了“死舅”“死舅舅”。

另一种说法称,这句话因民国时期颁布的“剪辫令”而起。1921年1月,“剪辫令”发布。经过清朝200多年统治,留辫子成为很多人的习惯,不愿意剪。“剪辫令”实施恰逢正月,于是“剃头思旧”传成了“剃头死舅”。

两种说法都未经官方认定。

随着时代发展,“正月不理发”的习俗已经淡化了。有报道称,成年人开工前、孩子开学前,都是店里的客流高峰,大家对于“正月不理发”的态度也都是一笑了之。

节目最后也提醒民众:民间习俗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应该弘扬符合社会发展进步的习俗,不能上升到道德层面绑架人。


中国新闻社(CNS1952)综合自央视网、网友评论、上观新闻、北京日报等

编辑:臧赫

责编:彭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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