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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藏如何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商报君奉上攻略

王巍巍 西藏商报 2018-08-06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登记便利化水平,简化企业名称登记程序,根据工商总局《关于开放企业名称库有序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提高登记效率积极推进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改革的意见》要求,自1月22日起,西藏自治区开始实施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登记管理改革。



对于自主申报范围和流程

很多人并不是很清楚

记者采访了自治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

为大家解答相关问题



申报流程

1、访问西藏自治区工商行政管理局门户网站(http://www.xzaic.gov.cn/),登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平台”申报企业名称,根据申报系统提示进行申报办理。



2、自主申报企业名称经系统比对检查通过后,申请人可通过申报系统打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不予通过的,申报系统会提示不允许申报并告知理由。


3、自主申报完成后,申请人无需再到名称登记机关打印“企业名称核准通知书”,受理人员可在受理企业设立登记材料时,扫描《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告知书》右上方二维码,与系统中的信息进行核对。


具体要求

1、请按申报系统提示,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2、有禁止性规定或名称相同的,申请人不得申报;


3、有限制性规定或名称相近似、且符合相关规定的,不能通过企业名称自主流程申报,申请人可通过西藏自治区工商局网站登录“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申报。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的同时,仍然保留原有的企业名称网上登记申报流程。


注意

以下情况不得进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的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机关与企业设立登记机关不属于同一机关的企业名称

应当由国家工商总局核准的企业名称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时,系统提示企业名称中含有限制性、相近字词的企业名称

申请变更登记的企业名称

名称中行政区划在字号之后、组织形式之前的企业名称

注册资本实缴制企业名称

类金融企业名称

“除上述几种情况外,其余的由申请人根据有关规定自主拟定名称,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对拟使用名称进行自主查询、比对、判断、申报,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治区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说。


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成功后,在提交设立登记申请时,登记机关应当对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进行再次审查,如不符合《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自主申报规则》或者属于不适宜的企业名称,登记机关应当告知申请人重新核名。企业成立后应当依法使用名称,对其名称使用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自主申报名称的企业因名称与他人产生争议和纠纷的,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认定处理,也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该负责人告诉记者。



另外,记者了解到,通过“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平台”完成自主核名之后,申请人可以登录自治区工商局门户网站“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在网上提交设立登记材料,也可带着名称告知书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到工商局窗口处进行设立登记办理,工作人员会根据告知书中的编号进行办理。


本期编辑:秦盼 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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