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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玛吉阿米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拉萨市国土局回应:完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洪西 西藏商报 2019-04-02


导读

从12月7日开始,有人先后通过网站和玛吉阿米藏餐文化新浪博客发表了关于拉萨市国土资源局与拉萨玛吉阿米餐饮连锁有限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一案的不实言论,在网络上造成恶劣影响。为了澄清事实,回应网民关切,12月12日,拉萨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拉萨市国土资源局对案件相关情况进行了说明。


    案情细节再现 

玛吉阿米公司迟缴剩余出让金


发布会现场,拉萨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拉萨市国土局”)首先对案情进行了阐述。2013年8月26日,原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拉国土告字〔2013〕05号),对位于娘热路以东慈松堂路以北的面积为27926平方米的商业用地进行挂牌出让。2013年9月4日,拉萨玛吉阿米餐饮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玛吉阿米公司”)以4989万元的报价参与该宗地块的竞买,随后缴纳了挂牌出让定金1000万元。同年9月16日,拉萨市国土局通知其竞买成功并要求其与该局签订《拉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2013年10月30日,双方依法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约定“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商业用地……本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出让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1‰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合同签订后,拉萨市国土局多次催缴但玛吉阿米公司一直不予缴纳剩余的出让金3989万元。


2015年11月,依据该公司申请,拉萨市城乡规划局重新核定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居住用地,拉萨市国土局和玛吉阿米公司依法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将原出让合同中的宗地性质由商业用地变更为居住用地,出让年限由40年变更为70年。其间玛吉阿米公司一直未缴纳剩余的出让价款,拉萨市国土局经过6次催缴后,于2015年12月30日、31日分四次缴清应在2013年11月30日之前缴纳的出让金3989万元。


    违约金数额存争议

    双方逐级诉至最高人民法院


2016年10月19日,拉萨市国土局与玛吉阿米公司签订了一份《协议书》,依法约定玛吉阿米公司在签订协议之日起三个月内(2017年1月19日前)向拉萨市国土局缴纳违约金3035余万元,如不能及时缴纳违约金,拉萨市国土局有权解除出让合同,并追究玛吉阿米公司的违约责任。然而,玛吉阿米公司在2017年1月19日缴纳违约金期限届满后,不仅违背合同约定和诚信原则未按照约定缴纳上述违约金,反而将拉萨市国土局诉至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请求人民法院撤销2016年10月19日签订的协议书,减少违约金数额,提出只承担违约金为1196.7万元。


为避免大额国有资产流失和维护土地市场公正、公平、合法秩序,拉萨市国土局提起反诉。本案经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决玛吉阿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支付违约金30356290元。随后,玛吉阿米公司不服提起上诉,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又判决玛吉阿米公司向拉萨市国土局给付逾期支付土地出让款违约金1196.7万元。


对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终审判决,拉萨市国土局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今年11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第五巡回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认定玛吉阿米公司违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长期不支付欠付的土地出让金,是产生违约金的根本原因,该公司应为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遂判决拉萨玛吉阿米餐饮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拉萨市国土资源局支付逾期支付出让金的违约金30356290元。


网民关切土地性质等问题

拉萨市国土局逐一回应


此次事件在网上发酵以来,引起了不少网民的关注,针对网民关切的土地用地性质变更、土地纠纷、土地出让金违约金等问题以及“玛吉阿米藏餐文化”《六问国土局》的质疑,拉萨市国土局进行了逐一回应。



拉萨市国土局表示,关于该宗土地的宗地性质,三级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均一致认定,在2011年4月26日,拉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即确定该宗地用地性质为商业用地,该宗土地从招拍挂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其用地性质均为商业用地,玛吉阿米公司对此十分清楚,没有任何误解可能。针对土地性质变更,也是根据该公司提出的申请而做出变更。在一份玛吉阿米公司提交的申请书上写明:“该公司请求拉萨市规划局将该宗土地的用地性质由原来的商业用地改为商住用地,其理由是该公司原规划拟建玛吉阿米旗舰店和相关商业产业,但是经过市场调研评估后决定改变公司投资方向,将商业、文化和居住进行产业整合,利用剩余的大量土地资源开发建设高端居住小区”。

    

在“玛吉阿米藏餐文化”《六问国土局》的质疑中,针对玛吉阿米公司交完出让金后,拉萨市国土局仍未发放土地使用权证的问题,拉萨市国土局表示,依据国土资源部相关法规,只有在玛吉阿米公司缴纳了全部土地价款后,拉萨市国土局才可以办理土地登记,“这里所指的‘全部土地出让价款’中既包括出让金,也包括违约金。”


事实胜于雄辩,自始至终玛吉阿米公司有权决定是否参加竞拍,有权决定是否签订土地出让合同,有权决定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其违约金取得使用权,或有权决定不予缴纳剩下的土地出让金和违约金,放弃已经竞得的土地使用权。拉萨市国土局在办理玛吉阿米公司用地手续过程中,完全依法依规开展工作,最高人民法院的判决书就是最有力的证明。“在今后的工作中,拉萨市国土局将一如既往为民营企业在拉萨投资创业创造良好的环境,同时也有责任依法公正履行法律赋予国土部门的职责,拿起法律武器,坚决追究土地出让过程中违背诚信原则拖欠土地出让金及违约金企业的法律责任。”拉萨市国土局强调。



本期编辑:丁冠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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