滥用职权造成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昌都一人被判刑
2021年7月22日7时许,芒康县某乡镇财务人员其某某在休假期间,接到冒充“公检法”人员的电话称其需按对方要求添加QQ号接受“资金调查”,在犯罪团伙设计好的圈套诱导下, 7月24日,被告人其某某违反财务管理规定,将该乡政府基本账户和密码等信息告知对方,并按对方要求在电脑上下载了远程控制软件。
在未向单位领导请示汇报的情况下,改变该乡政府的基本账户转账权限和转账额度,将转账必备的K宝账号和密码等资料信息告知对方,对方通过远程操作,被告人配合按K宝“确认键”,致使2021年8月11日至18日,诈骗分子分多次成功将该乡政府基本账户内的资金及“水利专户”“扶贫专户”“党费专户”资金共计2000余万元转走。
案发后,公安机关为挽回损失支出费用280余万元,共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2300余万元。案发后,公安机关共追回资金880余万元。
审 核丨黄伟虎
编 辑丨武晓英
来 源丨芒康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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