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录公告!
索县人民政府关于招录专职网格员和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水平工作部署要求,按照《中共索县委员会办公室索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索县关于进一步提升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细化方案>的通知》精神,扎实推进索县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进程,现决定组织实施亚拉镇城区专职网格员和荣布镇专职消防员招录工作,具体如下:
一、招录计划
此次公开招录共计18名(亚拉镇15名专职网格员、荣布镇3名专职消防员)。
二、招录条件
(一)报考者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愿从事专职网格员和专职消防员的工作,有较强的忠诚奉献和吃苦耐劳精神,具有良好的纪律观念、服从意识和保密意识。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专职消防员文化程度放宽至中专以上)。
6.专职网格员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四十五周岁以下(1978年7月-2005年7月出生)。专职消防员年龄为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8年7月-2005年7月出生)
7.报名人员须服从岗位分配。
8.符合县委政法委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尚处于刑事案件处理阶段的。
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4.因吸毒、嫖娼、赌博受到处罚的。
5.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在各级公开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9.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10.其他不适宜从事本工作的。
三、招录程序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历(学位)和毕业证书原件、电子毕业证书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蓝底彩照3张,统一报名表。报名时间:2023年7月17日至7月24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报名地点:索县公安局六楼政法委办公室(索县格桑路11号)。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由索县县委政法委负责,资格审查合格并确认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将在索县政府大门口、索县公安局门口、“索县融媒”“索县政法”等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布。
(三)考试。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凭身份证原件参加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①笔试内容为时事政治、法律常识、基层治理、写作等,分值为100分(占总分60%)。
②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公布。
2.面试:
①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的人选。
②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和面试时间将在“索县融媒”“索县政法”公众号里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③若按照1:2比例确定面试人员的笔试成绩最后1名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
④面试达不到1:2比例的,将按照1:1等额进入面试。
⑤面试内容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随机应变等能力,分值为100分(占总分40%)。
(四)体检。面试结束后,按照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因考生政审、体检不合格、及个人因素导致未招录的,从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和政审,考察政审合格被确定为拟招录的人员,依法签订县委政法委劳动合同。
(五)公示。笔试、面试合格人员,经研究后,确定为拟录用人员,并在索县政府大门口、索县公安局门口、“索县融媒”“索县政法”等微信公众号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
四、薪资待遇
(一)薪酬待遇。薪酬标准根据索县经济发展水平、财政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为。
1.专职网格员:薪资标准为4200元/月/人,含三险。(工资2710元/月,个人养老保险5940*8%=475.2元,个人失业保险5940*0.5%=29.7元、单位部分养老保险5940*16%=950.4元,单位部分失业保险5940*0.5%=29.7,单位部分工伤保险5940*0.1%=5.94元);
2.专职消防员:薪资标准为3700元/月/人,含三险。(工资2210元/月,个人养老保险5940*8%=475.2元,个人失业保险5940*0.5%=29.7元、单位部分养老保险5940*16%=950.4元,单位部分失业保险5940*0.5%=29.7,单位部分工伤保险5940*0.1%=5.94元)
(二)试用期。试用期为1个月。
(三)报名期各项费用。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报考期间产生的体检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五、其他事宜
1.在招录过程中对申报材料信息填报不真实或出现弄虚作假的,一经证实,立即取消招录资格;对已签订其他聘用合同的由考生自行解决,并承担产生的一切后果。
2.报考工作期间,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招录工作信息,因个人未关注相关通知而导致的未能招录等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此次招录工作由索县县委政法委负责解释。
4.咨询电话:08963702808(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30);拉巴平措:15289066913,也可以到县委政法委现场咨询。
六、报名表(下方下载,或到县委政法委领取)
编审丨黄伟虎 汪庆 编辑丨李小芳
来源丨索县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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