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一市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那曲市市场监管局2024年第二批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典型案例
为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群众身边各类违法行为。那曲市市场监管系统按照《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管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藏市监党〔2024〕28号)部署,聚焦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痛点、难点、堵点等问题,将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同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着力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典型案件。为充分发挥案例警示作用,更好指导市场主体遵守法律法规,履行法定责任,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现公布以下典型案例:
案例一
那曲某公司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食品案
2024年3月22日,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牛肉制品专项整治行动时,执法人员发现,那曲某公司将四川某公司生产的风干猪肉分装到标有“西藏特产”字样、产地标有西藏字样的食品包装袋中,该食品包装袋上未标明食品生产企业名称、地址、生产日期、保质期、规格、成分、配料表等标签,执法人员在现场发现已完成分装的肉制品共30袋。
当事人销售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一项禁止销售无标签食品有关规定,2024年4月22日,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涉案物品,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
那曲市小学周边某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4年3月12日,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那曲市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时,执法人员发现那曲市小学周边某商店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违反《西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十一项小食杂店不得从事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有关规定,2024年4月11日,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涉案物品,并处罚款人民币0.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
比如县某批发商城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案
2024年3月10日,比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校园周边食品安全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某综合批发城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
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禁止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有关规定,2024年4月29日,比如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没收涉案物品,并处罚款人民币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
安多县某畜产品店销售不合格牛肉案
2023年11月,根据《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食用农产品抽检工作方案》要求,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成都海关技术中心对安多县某畜产品店销售的牛肉进行抽样检验,经检验,该畜产品店销售的牛肉,磺胺类(总量)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判定为被抽检牛肉不合格。
当事人销售兽药残留量超标牛肉行为,违反《西藏自治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第七项食品摊贩不得从事经营兽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有关规定。2024年2月7日,安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0.2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五
那曲某医药零售连锁有限公司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2024年4月18日,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提供的线索,称那曲某医疗零售连锁有限公司经营无中文标签、使用说明书医疗器械。2024年4月19日,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案件线索进行了核查,经核查,当事人经营的无中文标签、使用说明书的医疗器械为指夹式脉搏血氧仪,系公司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需购进的医疗器械与实际发货的医疗器械不相符。
当事人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经营医疗器械行为违反《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有关规定,2024年4月24日,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警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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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审丨路静
编辑丨黄慧英
来源丨那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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