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人!招聘护士、护路队员、协管员、公益性岗位人员……
林周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公开招聘公告
报名日期:11月1日至11月10日
招聘人数:1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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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林周县县域范围基层诊疗中心建设,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经医共体会议研究决定,现拟招聘文秘9名、医废转运驾驶员1名、护士3名,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招聘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面向社会自主招聘考试的方式进行。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脱贫户、林周籍应届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与名额
根据工作需要,拟招聘文秘9名、医废转运驾驶员1名、护士3名。
护士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学专业毕业背景,能熟练使用计算机,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医学工作经验、能熟练解决群众就诊疾患、护士资格证者优先招聘;
文秘要求: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优先考虑文秘、行政管理等相关专业。能熟练使用Word、Excel等办公软件,具备良好的文字表达能力;
驾驶员要求:年龄在35岁以下,具有B照及以上驾驶执照,驾龄5年以上。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治边稳藏方略,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能够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遵纪守法、品德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4.身体健康;
5.爱岗敬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以及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二)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被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公职、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
2.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其他原因不宜从事该项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1.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10日,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报名地点:林周县人民医院办公室;
3.报名方式:由本人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现场报名;
4.报名须提供材料:
(1)填写《林周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
(4)学信网打印教育部学历、学籍证书电子备案注册表;
(5)驾驶证原件及复印件;护士执业证、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没有忽略此项);
(6)近期小二寸蓝色背景免冠照片2张。
(二)考试
本次自主招聘考试(不含驾驶员招聘)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6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40%。具体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1.笔试
笔试内容:护理学专业为医疗岗位专业知识;文秘岗位为文字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笔试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按6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2.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实际得分按30%的比例计入总成绩。
3.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员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林周县人民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
(三)政审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考生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林周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聘用人员政审表》,并自行前往所在辖区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
(四) 公示与聘用
1.公示
(1)拟聘用人员名单确定后,公示期限为7个自然日。
(2)公示期满,林周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将拟聘用人员情况上报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审核备案。
2.聘用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规定程序,依据应聘者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报考人员主动放弃的;
(2)报考人员考核不合格的;
(3)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招聘人员身份及待遇
(一)招聘人员一律为医共体内部合同制用工,非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
(二)审核备案后,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与林周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工资为基础工资的80%。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891-6729524
附件:1.林周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2.林周县紧密型县域医疗共同体招聘人员政审表
贡嘎县铁路护路联防公开补录专职护路队员公告
报名日期:11月1日至11月4日
招聘人数: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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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拉林铁路贡嘎段铁路护路联防工作需要,贡嘎县委政法委面向全县公开补录5名专职护路联防队员,现将有关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补录数量
贡嘎县补录铁路护路联防专职队员5名(仅限男性)。
二、招录对象
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从贡嘎籍中招录专职护路联防队员(优先招录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大专及以上毕业生)。
三、招录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二)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责任心强,服从管理,听从指挥,热爱铁路护路联防工作。(三)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水平,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身体条件(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身高1.65米以上。(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招录:被辞(劝)退或主动辞职的原专职队员;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等违法犯罪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明的;道德败坏,有盗窃、酗酒、吸毒等不良行为的;在网上发布敏感信息和谣言等。(六)年龄在18周岁以上,37周岁以下(1987年10月-2006年10月出生)。
四、招录方式及流程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所需资料
报名时须提供本人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蓝底一寸彩色照片5张(报考人员是退役军人的,须提供军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2.资格审查报名
资格审查工作由贡嘎县铁路护路联防专项组办公室负责,经审查合格者填写《山南市贡嘎县专职铁路护路队员报名表》《山南市贡嘎县专职铁路护路队员政审表》。
3.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4日,报名地点:贡嘎县委政法委护路办(县政府老院办公楼109)。
(二)考试内容
1.笔试科目、时间和地点
笔试科目为时事政治和法律综合知识、铁路安全常识等,总分100分。占总成绩60%。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面试
笔试合格人员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到低优先录取的原则进入面试,面试比例为1:1.5。主要面试综合分析能力、反应判断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岗性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占总成绩40%。最终录用人员按照综合成绩确定。
3.政审及体检
笔试和面试均合格后严格按《关于涉铁5县(区)自行补录专职铁路护路联防队员的通知》(山政法办发〔2021〕20号)文件精神,进行政审及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工资待遇
铁路护路联防专职队员工资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全区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的意见》(藏政法〔2021〕29号)精神,海拔4000米及以下3600元/月执行(含五险);按照(山铁护专项组办〔2024〕7号)精神,绩效考核管理办法1500元/月执行,月轮休5天;月伙食补助600元/人。铁路护路联防队员严格按照《山南市铁路护路联防队员绩效考核办法(试行)》进行管理。
咨询电话:13638987074(贡嘎县委政法委护路办)
中共贡嘎县委政法委
2024年11月1日
措美县关于补招公共卫生辅助人员及大学生公益性岗位的公告
报名日期:11月1日至11月3日(9:30-12:30,15:30-18:00)
招聘人数: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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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进一步做好措美县未就业高校生就业服务工作,实现我县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和稳定就业目标,落实“政府托底就业一批”就业目标任务,经研究,决定向社会招录公共卫生辅助人员3名、补招措美县公益性岗位人员2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平、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择优录用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措美县公共卫生辅助人员3个岗位,公益性2个岗位。
(二)大专及以上学历,措美籍全日制应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前未签就业协议的优先考虑。
(三)驾驶员岗位持有C1及以上驾驶证。(退役军人优先考虑),措美籍城镇居民或应往届高校毕业生,具有三年以上驾龄。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三)报考人员应当为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措美籍2024年应届毕业生。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3.有吸食毒品、流氓、盗窃、打架斗殴等不良行为记录的;
4.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的,以及有违反其他规定的;
5.辞职、辞退、放弃录用过的(专职网格员、公益性人员、政府购买岗位)人员不得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2024年11月3日(上午9:30-12:30,下午15:30-18:00)
(二)报名资料及方式。
1.需提供本人户口本、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籍信息登记表的扫描件、《措美县公益性岗位及政府购买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
2.线下报名:携报名材料报送至措美县人社局二楼高校办公室。
线上报名:邮箱cmrs7402789@126.com。
3.应聘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4.联系人:次央 联系电话18989052067。
(三)资格审查。措美县人社局对招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四)招录公共卫生辅助人员3名,补招公益性人员2名,根据报名情况措美县人社局负责招聘笔试,择优录取。
(五)岗位补录。因考察政审不合格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所报考的职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
五、报名须知
1.须诚信报考,如实填报有关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不诚信报考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按照《人社部第35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须根据岗位要求和自身情况认真严肃选择报考岗位,经审核通过不得更改;
3.须在规定时间内及时报名,因考生个人原因出现的报名问题,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附件1、岗位信息表
附件2、报名表
措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1日
隆子县公开招聘公益性、临时工岗位工作人员公告
报名日期:10月31日至11月5日
招聘人数:1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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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就业服务工作,结合隆子县各单位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临时工岗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公益性岗位招聘条件。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应具有隆子县城镇户籍(大中专毕业生不受城镇户籍限制)、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办理了《就业失业登记证》且经同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认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业困难人员:
1.国有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3545”人员(指女满35周岁,男满45周岁);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城镇持《残疾证》的残疾人;
4.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5.自失业登记之日起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未实现就业的城镇失业人员;
6.军烈属、现役军人配偶、复员退役军人(不包括自主择业的军转干部);
7.城镇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8.登记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9.城镇规划区内的被征地失业农牧民。
公益性岗位招聘对象需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及工作单位分配。
(二)临时工岗位招聘条件。临时工岗位招聘对象应具有隆子县户籍,为近三年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临时工岗位招聘对象需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及工作单位分配。
二、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民族观、宗教观和文化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三)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认可公益性、临时工岗位工资待遇和工作环境,自愿从事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事业,热爱基层工作,乐于奉献;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的;
3.被开除公职或被原用人单位辞退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三、招聘岗位计划
招录10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7名临时工岗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流程
此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政审、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
1.报名地点:隆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5办公室
2.报名时间:10月31日至11月5日
3.报名所需提供证件:2024年隆子县公益性、临时工岗位招录报名表(附件2)、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毕业证(复印件)、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退伍军人证等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有关条件及规定,核对本岗位报考条件。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由县就业服务中心办公室负责,通过资格审查人员可以参加笔试和面试。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待定
2.面试地点:隆子县人社局会议室。
(四)政审
通过面试的考生需要准备政审相关材料报送县人社局,如出现因考察政审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按所报考的职位,由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补录。
(五)公示及聘用
经面试和政审通过的,集中进行公示并接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由县人社局统一派遣。
五、安置待遇及管理
公益性岗位工资待遇按照现行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执行,社保参照企业职工社保缴纳(社保个人承担部分从个人工资中扣除);高校毕业生政府临时工岗位待遇按照隆子县政府临时工岗位开发实施细则工资标准执行,聘用年限最长5年。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可续签下一年劳动合同,年度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县用人单位负责录用公益性、临时工岗位人员的政策业务培训、工作指导、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需离岗人员应按照人事管理程序,及时报县人社局,解除劳动合同。录用公益性、临时工岗位人员必须接受工作单位日常管理,保持与县人社局沟通联系。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13618930139、18076932575。
附件:2024年隆子县公益性岗位招录报名表
隆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30日
隆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报名日期:11月2日至11月6日
招聘人数: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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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隆子县市场监督管理服务工作,结合隆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实际,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岗位需求:2名辅助工作人员。
工作岗位:主要从事市场主体登记,配合市场监管,落实食品安全抽样检测任务。
三、招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行为和不良记录。
3.顾全大局,服从安排,热爱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爱岗敬业,责任感强,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和开拓创新精神。
4.具有较强的逻辑思维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和学习能力,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5.身体健康,心理素质好,能承担繁重复杂的工作任务;
6.应聘人员必须服从岗位分配。
四、人员要求
岗位面向隆子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或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同等条件下,食品药品管理类专业及有从事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五、薪资待遇
1、基本工资为3500元/月。2、享受三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
六、招聘程序
(一)报名
1.现场报名:隆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报名时间:11月2日-11月6日
3.所需材料:应聘者需如实填写《招聘报名表》(附件),须附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学历证书、户口簿首页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近期2寸正面蓝底照片一张。
(二)考核
考核由隆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考核以面试方式进行,参加面试时,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
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面试地点:隆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设立咨询电话:郝庆豪 18108936688
附件:隆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
隆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隆子县医疗保障局)
隆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
昂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公开招聘协管员的公告
报名日期:11月4日至11月8日
招聘人数: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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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工作,打造幸福宜居的昂仁城市市容环境。根据工作需要,经请示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
协管员3名(男)。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需具备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服从工作安排,热爱城管事业,自愿从事城管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视力良好;
3.昂仁县户籍;
4.初中及以上学历,本地未就业大学生、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5.服从工作安排和岗位分配;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治安管理或犯罪受过劳动教养、刑事处罚的;
2.组织、支持、参与暴力恐怖、民族分裂、宗教极端、邪教、黑社会性质、吸毒、赌博、迷信等非法活动的;
3.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试用期、服务期内的公务员、事业、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聘用的其他人员。
三、报名须知
报名方式:仅限于现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至11月8日
报名地点:昂仁县林业大楼二楼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报名资料:身份证、学历证明、未就业证明、退伍证复印件。
四、工资待遇
1.待遇:试用期1个月,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2700元;
2.正式聘用后,每人每月工资3000元;
3.住房自行解决。
五、招聘性质及聘用期限
招聘性质为劳动合同制。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签制,具体根据工作需要,经双方同意办理续签事宜。
六、监督纪律
(一)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有关规定参加面试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招聘实行自律制度,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招聘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录用资格。
(二)本次公开招聘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
招聘单位:西藏昂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咨询电话:13989921952
15089012643 19908920977
昂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0月30日
昂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聘城管协管员报名表
察隅县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辅助岗位补聘公告
报名日期:10月31日至11月8日
招聘人数: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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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林芝市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促进高校毕业生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结合工作需要,现就察隅县2024年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辅助岗位补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政治立场坚定、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和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数量
本次补聘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辅助岗位5人。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在反对分裂、维护民族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
2.遵纪守法,公道正派,廉洁自律,遵守社会公德,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具备良好的应变能力和承压能力,具有良好的口头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熟悉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政策水平和专业技能。
4.要求察隅籍应往届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
(二)有下列情形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党(团)籍和学籍的,近三年内受记过、留党(校)察看等处分的;
3.在各级各类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纪行为的;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待遇
(一)薪资标准为3500元/人/月,临聘人员社会保险单位缴纳部分由察隅县财政予以解决,个人缴纳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二)依法享有婚丧假、产假、带薪休假等权利,并执行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双休规定。试用期满并考核合格的,享有带薪休假30天(含路途天数)。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31日—11月8日。
2.报名地点: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校中心302办公室。
3.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4.报名所需材料:报考人员须提供高校毕业生招录聘用报名表、高校毕业生招录聘用政审表原件,学信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西藏自治区2024年公开考录(招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佐证资料、身份证、户口本(户主与本人页)、毕业证书等复印件、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照片2张。报考人员需如实填写附件2、3相关信息,诚信报考。凡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录用资格。
(二)考核政审
考生须完成填写《高校毕业生招录聘用政审表》,政审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负责政审的单位或部门要实事求是地作出政审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政审意见,加盖公章。重点审查考生在反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三)考试
1.本次补录不再单独组织考试,前期录用的第一、二批“四类人员”及科技专干、第一批机关事业单位编外辅助岗位工作人员不在本次报名范围之内,考试成绩以西藏自治区2024年公开考录(招聘)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为依据,特殊情况按以下处理:
2.同时参加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类考试的,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成绩为依据;
3.按照以上要求,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四)公示和确定招录对象
根据资格审查、政审、考试等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招录对象。
(五)录用
被录用人员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工作单位考核合格,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并签订聘用劳动合同。
六、注意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全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不服从招聘正常工作安排、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招聘工作秩序的,取消本次录用资格。
(三)请考生务必预留2个以上电话,并在招考期间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四)在招聘过程中不会向应聘者收取任何费用,请提高警惕,谨防受骗。
七、咨询电话
咨询电话: 0894—5938431
本公告由察隅县人社局负责解释,如有变动,以发布的补充公告为准。
附件:1.察隅县2024年机关单位编外辅助岗招录计划表
2.高校毕业生招录聘用政审表
3.高校毕业生招录聘用报名表
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0月31日
米林市总工会2024年社会化工作者招聘公告
报名日期:11月1日至11月4日(工作日,9:30-13:00,15:30-18:30)
招聘人数: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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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和夯实新时代工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会桥梁纽带作用,根据西藏自治区总工会《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藏工发〔2019〕34号)文件精神,经米林市总工会党组研究同意,结合米林市总工会工作需要,拟招聘2名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依据
(一)西藏自治区工会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二)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切实解决好未就业大学生就业有关要求;
(三)工会组织实际工作需求。
二、招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属地为先、公平竞争、择优聘用”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公开招录。
三、招聘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全日制应往届未就业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
2.财会、文秘专业优先;
3.拥护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
4.热爱工会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有较好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熟悉常用办公软件操作;
5.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6.年龄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1日至2004年10月31日期间出生,含当日)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人员;
2.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4.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5.违法违纪,被追究相关法律法规责任或者纪律处分的人员;
6.被列为失信人员。
四、服务要求
聘用人员为米林市总工会非在编工作人员。被录用后与所属总工会签订劳动合同,最低服务期限为2年。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4年11月1日至11月4日(工作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
(二)报名方式及地点。此次报名以现场报名方式进行,考生需到米林市总工会进行现场报名,地址:米林市总工会办公室。
(三)报名资料。报名时须填报附件1《米林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招聘报名表》纸质版(双面打印)、电子版,并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和学历电子注册备案原件及复印件,本人1寸蓝底免冠电子版彩色照片1张(使用光盘,确保照片清晰)。在编干部家属需提供在编证明、结婚证或其他相关证明。
(四)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工作由米林市总工会负责。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准考证。资格初审合格报名人员,于2024年11月5日(上午9:30至13:00,下午15:30至18:30)到报名处领取准考证。
(六)报名费。此次招考不收取报名费。
六、考试
此次考试只在米林市设考点,分为笔试和面试。不指定参考书。
(一)笔试
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考试科目:综合能力测试和公文写作能力。综合能力测试包括时事政治、行政基础知识、工会基础知识及文字表达能力,公文写作参照公务员申论。笔试成绩为综合能力测试+公文写作能力两项之和。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原则上按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主要内容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测试等,总分为5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为15分钟。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
面试后,按照笔试成绩占70%、面试成绩占30%综合考试总成绩,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原则上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及相关事项。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八、考察政审
米林市总工会委托考生毕业院校或服务单位,以及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村(居)委会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政审,政审单位应重点考察考生及家庭主要成员在反对分裂、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的政治表现,实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结论,并在政审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参加考察政审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限内填报附件2《米林市总工会社会化工作者招聘政审表》,并自行前往负责考察政审的单位(部门)。
九、补录工作
因体检、考察政审不合格或个人原因等出现的名额空缺,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递补。递补人员将单独组织体检及考察政审。补录名单由米林市总工会确定。
十、聘用
(一)由米林市总工会确定聘用名单。名单在米林市人民政府公告栏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遇法定节假日公示时间顺延。
(二)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异议的,由米林市总工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合同服务期限不少于2年(含试用期2个月)。
十一、薪酬待遇
(一)社会化工作者薪酬由基础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基础工资标准为5400元/月;绩效工资标准为600元/月(试用期无绩效工资),满一年后考核合格一次性发放。两年期满后缴纳住房公积金。
(二)米林市总工会按照相关规定为社会化工作者缴纳社会保险。个人缴费部分从应发工资中扣除。
(三)社会化工作者享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的休息、休假等福利待遇,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工作经费。
(四)社会化工作者不占用单位编制,日常管理及考核奖惩由所在总工会负责。
附件:
米林市总工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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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丨格桑央珍
来源丨林周人社、平安贡嘎、网信措美、网信隆子、昂仁发布、察隅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信米林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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