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布第二批269家泳池水质抽检结果,17家不合格,详细名单→
日前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公布了
2022年第一批游泳场所水质抽检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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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深圳市游泳场所卫生监督检查专项工作安排,全市各级卫生监督机构在6月下旬到7月期间开展了第二批次游泳场所水质抽检工作。
第二批共抽检游泳场所269家,检测指标为游离性余氯、浑浊度、尿素、pH值、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六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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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抽检共有17家
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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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质抽检的检测指标
反映泳池水质情况
本次抽检被通报水质不合格游泳场所的不合格指标主要为尿素、菌落总数、pH值、游离性余氯和浑浊度。
这些水质抽检的检测指标都在不同方面反映了泳池的水质情况。
泳池水中的尿素,主要来自人体的汗液、分泌物和排泄物,是反映游泳池水新鲜程度的一项指标,可以通过每天添加新水稀释来控制。对尿素超标的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部门将严查泳池的补水量,并要求泳池做好相应的检查记录。
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是衡量池水循环净化处理系统运行质量和灭菌效率的重要指标,均反映了泳池水的消毒情况。卫生监督部门将严查泳池的投药及设备运转情况,并要求泳池做好每日的泳池水消毒以及相应记录。
pH值指标的卫生要求是7.0~7.8,在此范围内能保证泳池水中消毒剂的活性,使含氯消毒剂消毒效率最高,可通过足够的补水量进行调节。
游离性余氯主要反映消毒活性物质对泳池水的持续消毒能力,我国《公共场所卫生指标及限值要求》(GB 37488-2019)明确规定,池水中游离性余氯应控制在0.3~1.0 mg/L ,既能达到消毒效果,也不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对水质不合格泳池
“回头查”
对于本次抽检不合格的游泳场所,卫生监督部门已责令立即整改,并依法对其实施行政处罚。
接下来还将继续开展第三批次的游泳场所水质抽检工作,并会对第一、第二批次水质抽检不合格单位开展追踪整改监督检查以及复检,对超标严重的游泳场所进行约谈。
卫监提醒
卫生监督部门提醒广大市民,疫情常态化防控期间,市民在进入游泳场所时要配合泳池经营方的管理,主动测量体温、出示健康码。
泳客进入泳池前必须通过泳池设置的强制淋浴和浸脚池进行清洁和消毒,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凡患有肝炎、心脏病、皮肤癣疹、重症沙眼、急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和性病等疾病的患者和酗酒者,严禁进入游泳池游泳。
市民在游泳前要留意泳池是否持有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和水质检测报告,可通过查看游泳场所量化分级级别、场所公示的每日水质自测数值,以及肉眼观察池水清澈度等方式,对游泳场所进行综合判断和选择。
252家抽检合格的
游泳场所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