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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名中国爆款综艺,韩国出新法要狠治!网友:“干得漂亮!”

2018-02-01 网络新闻联播

近日,韩国政府通过了一个专门针对中国的“强硬”政策,不日即将实施!

 

可奇怪的是,这个政策不仅没有引起中国网民的反感,反而获得了大量的支持。

原来,这项政策针对的是众多中国网民都十分厌恶的【抄袭】和【山寨】现象!



韩国YTN电视台报道说,一位韩国议员提出的《文化内容产业振兴法修订案》和《音乐产业振兴法修订案》已经在韩国国会获得通过。

 

这两个法案将从今年7月30日起正式实行。届时,如果再有国外综艺节目【抄袭】和【山寨】韩国文化产品,那么韩国政府便可依据这些法律向外交部等其他中央行政机关提出协助要求,进行跨部门协同合作。

 

而这两个法案的出台,则是由于国外电视台频繁抄袭韩国综艺节目,令韩国制作方几乎束手无策。所以,韩国方面为了保护韩国电视节目和音乐产品等的知识产权,不得不拿出“狠招”。



不仅如此,韩国方面还重点【点名】了一些综艺节目,比如“山寨版”的《三时三餐》《丛林的法则》《尹食堂》《show me the money》等等。


那么,为啥中国会被韩国重点点名呢?


原来,早在2012年,湖南卫视通过买入韩国MBC电视台《我是歌手》的版权,一举令这一音乐综艺成为国产同类节目中的“王牌”。而此后,浙江卫视和湖南卫视又分别从韩国购入《奔跑吧兄弟》和《爸爸去哪儿》等节目的制作版权,也都在中国大获成功。每次高达几千万的版权费用更是让韩国电视台尝到甜头。



不过,从2016年开始,广电总局发布了《关于大力推动广播电视节目自主创新工作的通知》,明确限制了引进境外版权模式的数量,希望国内电视节目能自主创新。然而,之后国内一些电视台上出现的一些“自主创新”的综艺节目却很快遭到了来自韩国方面的“抄袭”质疑。

 

比如,韩国MBC电视台就在节目中公开指责上海东方卫视的《极限挑战》抄袭韩国的《无限挑战》。而湖南卫视另一档星素搭配类音乐节目《我想和你唱》则被指抄袭SBS的《Fantastic Duo》——有人还发现,其中的节目创意、舞美造型等元素,都与韩国版的节目完全相同。



同样饱受抄袭质疑的,还有湖南卫视的《向往的生活》和《中餐厅》。这两款综艺被质疑“山寨”了韩国知名制作人罗英石打造的韩国人气综艺《三时三餐》和《尹食堂》。


 

更尴尬的是,韩国JTBC 电视台在2017年6月开始播出《孝利的民宿》,以及韩国M.net电视台热门综艺节目《produce101》,也都被指在中国出现了“山寨”者。韩国《文化日报》就认为,目前在爱奇艺网上热播的《偶像练习生》就是抄袭的《produce101》。



另一方面,韩国news1通讯社等媒体表示,除了综艺节目“抄袭”的问题,还存在大量盗版韩国影视剧的问题,也是促使韩国方面此次通过相关立法的又一原因。


综艺节目模式能不能算作品

  

“模式”是主体行为的一般方式,是理论和实践的中介环节。依据《解答》,综艺节目模式是指综艺节目创意、流程、规则、技术规定、主持风格等多种元素的综合体。综艺节目模式属于思想的,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综艺节目中的节目文字脚本、舞美设计、音乐等构成作品的,可以受著作权法的保护。可见,综艺节目模式能否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取决于该“模式”能否成为著作权法中保护的“作品”。

  

我国法律规定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因此,综艺节目模式能够构成作品,须满足如下条件:

  

一是必须可被客观感知。有人认为某档节目在观看时有另外一档节目的影子,看起来“像”,据此认为是后者抄袭了前者。但仅凭传递的感觉认定“抄袭”是相当主观的判断。这种所谓的“感觉”因为无法被客观感知,并不存在可以“有形复制”的可能性,因此,无法将此种情况下的“模式”认定为著作权法保护下的作品。

  

二是该种“模式”必须要符合独创性的要求。独创性是作品区别于其他劳动成果的特有之处,即必须是独立的表达并且体现了一定程度的智力创造,在他人模式的基础上进行的再创造如再次具备了“独创性”的特征依然可以成立“作品”。

  

三是排除公有领域之认知。这一点在综艺节目的模式上极为重要。我们知道,综艺节目中通常存在很多游戏环节,某些游戏是人们耳熟能详的,比如抢凳子、你笔画我猜等等,仅仅是游戏规则不能构成一个模式,因为在公有领域内这些思想、事实、程序、操作方法等都已经被排除在作品的范围外。

  

简单地说,从模式的定义来看,其有抽象和一般两种含义。在抽象概念下,“模式”是一种概念、一个理念,没有具体的有形的要素,属于思想类别,无法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在具象的概念下,其包含着多个要素与结构,在实际运用中具体的要素和结构如果具备“作品”的条件,则该“模式”可为著作权法保护。

  

举例说明较易理解:

  

浙江卫视的《奔跑吧,兄弟》引进的是韩国SBS的《Running Man》,第一季的授权许可费高达1.8亿元。这1.8亿元购买的节目模式绝不仅仅是一个节目名称、一个“撕名牌”的规则或者一个概念。在购买时,韩国版权方将自己的节目脚本、流程等等进行了全方位的授权,最终呈现的才是一个完整的《奔跑吧,兄弟》节目。


为啥韩国针对中国的打击政策反而赢得中国网友称赞?


其实,上述被韩国方面指出的“抄袭”、“山寨”和“盗版”等问题,不少中国网友也早已经在中国各大网络平台上进行过“扒皮”和“批判”了。



甚至有网友还专门制作了详细的“对比图”和分析文章,解释了中国的一些节目为啥会被指控“抄袭”。


更重要的是,中国自身也是“抄袭”和“山寨”行为的受害者,我们国内很多文化领域的原创作者都遭遇过被抄袭的侵害。然而,法律的滞后和取证的困难,不仅导致相关的维权官司很艰难,更令抄袭者有恃无恐,甚至于一些抄袭者还通过抄袭登上了“大雅之堂”,成功“洗白”了自己,结果连《人民日报》都忍无可忍站出来说话了。



于是,这些丑恶的现象也就令中国网民对于韩国遭遇的“抄袭”困境更容易“感同身受”,进而对韩国人的做法表现出强烈的同情与支持。

 

这不,就在下面这条韩国通过打击山寨节目的法案的微博下,2万多条转发和6000多条评论就几乎都是支持韩国的声音。



学者:中国有漏洞,但也在进步


对于此次韩方放出大招,有国内综艺评论人认为,只有加强国产综艺原创力,才是推动国产综艺良性发展的根本之道。

 

北京大学教授张颐武则表示,文化产品和知识产权产业对于韩国是很重要的一部分,而中国正在这方面迅速发展兴起,因此对方对此会比较敏感。他还说,虽然中国国内在文化知识产权方面确实有漏洞,但中国近些年在知识产权保护和贸易上,发力很大,发展速度较快,“整体还是比较健全”,抄袭现象只是一小部分。


中国也有自己优秀的综艺节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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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卜胜男 责任编辑:张雯

来源:人民日报、经济参考报、环球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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