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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残联当官,全家成员“致残”,为占便宜还能更“拼”吗?

龚先生 央视网评 2020-12-09


“作为县残联理事长,怎么你的父亲、母亲、妻子、女儿、妹妹等全家10位亲属都有残疾证,并且全部领取残疾人补助?”6月3日,来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的一篇报道,让人忍不住想要用一句“改良”的古语来表达心中的感受。


古有“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今有“一人当官,全家残疾”。


据这篇报道显示,今年4月,广西壮族自治区都安瑶族自治县县委巡察组对该县残疾人联合会进行巡察时,发现一名蓝姓聘用人员的个人情况与一本残疾人花名册里某位残疾人情况十分相似。比照后发现,确实是同一个人。



一个肢体四级残疾的人怎么会是县残联聘用的工作人员呢?产生疑惑的巡察人员顺势展开调查,结果令人哭笑不得。


据查,2013年至2017年,该县残联理事长蓝某某利用职务便利,违规为其父亲办理听力二级残疾证、为其母亲办理肢体二级残疾证、为其妻子办理肢体四级残疾证,并且,其女儿、弟弟、妹妹和其他亲属共10人,均办理了不同等级不同类别的残疾证。这些亲属据此累计得到残疾人就业扶助资金2.5万元、贫困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补助资金1.6万元、助残扶贫工程补助1000元、“阳光家园计划”居家托养残疾人补助资金3000元等补助资金共计5.48万元。


这还没完,或许是有样学样,县残联两位副理事长也各自为5名亲属办理了残疾证,分别获得总计3.93万元和2.17万元的补助。原县残联理事长、现任县残联正科级干部的唐某某违规为其妻子办理了肢体四级残疾证,累计领取城镇贫困残疾人和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共计8100元。


事发后,涉事人员均主动将违纪款项上缴并受到相应处分。


笔者数了数,这件事里,因为4个残联领导,共有21人“光荣残疾”。



合计10万元出头的违规补助,看起来不多,但对于许多真正的残疾人来说,这里面的每一分钱都可能是他们的“活命钱”。不知道新闻中几位生理、心理均健全的涉事者,在拿到这一笔笔补助时,会不会觉得烫手?会不会觉得不安?


笔者估计,那些长期被“有权就要谋私利”思想浸淫的人,恐怕还会嫌到手的钱太少。而“靠山吃山”“近水楼台先得月”这一腐蚀官员的把戏,在现实中具有很强的顽固性。


近年来,我国查处了不少领导干部把职权或职务影响力变成“摇钱树”的案件,大多发生在垄断性强、油水大的行业或部门。而此次作为清水衙门的残疾人联合会“翻车”,说明只要监管不到位、制度不健全、信息不透明,在任何位置,都会有人经不起利益诱惑,都会有人铤而走险。


更令人担心的是,一旦一个人下水,结果可能是一群人下水,形成系统性腐败。因为无论是“靠”什么“吃”什么,归根到底都是一种权力寻租行为,它往往需要内部上下“贯通”、左右“帮衬”。于是,就有了让调查人员都啼笑皆非的“全家残疾”“全家领补贴”的领导班子。


相比于让人大开眼界的“全家残疾”,一些领导干部聘用或安排亲属到特定单位工作,这在不少地方似乎是一件“你不说我不说,看见也当没看见”的事。此前,一些地方还曝光了不少官员家属“吃空饷”的现象。


无疑,这些都是隐形的寻租行为,都是破坏社会公平、蚕食公共财产的行为。


因此,笔者认为,各地在以本案为戒、扎细扎密扎牢显形制度的篱笆时,还要想想办法,扎细扎密扎牢隐形制度的篱笆。别让类似“一人当官、全家‘残疾’”的闹剧,刺激公众神经、损害政府机关形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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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吴明泽  责任编辑:寒冬
来源:工人日报、人民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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