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我省重大文化精品项目开始申报评审 这些人可申请
2018年我省重大文化精品项目
日前开始申报评审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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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
1.报送作品主要包括戏剧、电影(含动画电影、纪录电影)、电视剧(含动画片、纪录片)、广播剧、长篇小说、报告文学、纪实文学、音乐作品等。
2.项目申报的主体为创作单位,不面向创作者个人。
3.与省外合作的项目,省内生产创作单位须拥有作品的出品权和全国性评奖的申报权。
4.申报项目准备充分,具有较高成熟度,即将或者已经开始创作生产的项目,原则上能够在2019年5月之前完成创作。
5.各创作单位申请项目的自筹资金数额,原则上应该达到总预算的60%。
6.影视剧申报项目须取得广电部门的立项备案。
7.近三年内获得过扶持的影视龙头企业在申报新项目时须同时申报一部广播剧,鼓励其他影视企业同时申报广播剧。
8.申报项目须经省直业务主管部门或所在地市党委宣传部初审筛选后推荐报送省委宣传部。省直部门中,戏剧项目由省文化厅推荐报送,数量不超过5个;电影、电视剧、纪录片、动画片、广播剧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负责推荐报送,总量不超过20个;文艺类图书由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或陕西新华出版传媒集团推荐报送,每家不超过5部。西安市委宣传部推荐报送的项目不超过10个;其他各市委宣传部推荐报送的项目不超过5个。广播剧项目不占以上数量指标。
9.申报人需登陆wenyixuanchuan@126.com(密码:9632147),填写相关资料。
(二) 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
1.项目主要包括戏剧剧本、影视剧本和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等的原创作品。
2.项目申报的主体为创作者个人。近三年内资助过的作者原则上不再参与申报。推荐单位所属人员实行回避制度。
3.申报项目均应为2018年10月1日前未正式出版或上演、上映、播出的项目。
4.申报项目可通过省直文化单位归口推荐报送(戏剧剧本报送省文化厅,影视剧剧本报送省新闻出版广电局,长篇小说、长篇报告文学和纪实文学创作项目报送省作协),也可通过所在地市党委宣传部统一推荐报送。
5.各市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作协推荐报送的项目数不超过5个;省新闻出版广电局报送的项目数不超过10个。
(一) 申报重大文化精品项目,需提供
1.重大文化精品扶持项目申报表;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剧本、书稿、立项文件,改编的作品须附原著作改编版权使用协议书等;
4.其他补充性材料。
(二) 申报重点文艺创作资助项目,需提供
1.文艺创作资助项目申报表;
2.个人创作计划书或创意说明;
3.3000字以内的故事梗概;
4.其他补充性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