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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五市(区)公开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陕西发布 2018-10-30



今年4月,我省第三批3个环保督察组正式向铜川、渭南、商洛、杨凌和韩城等5市(区)反馈了督察意见。5市(区)立即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筹划部署整改工作,研究审议整改方案。目前整改方案已经省政府审议同意。 



为回应社会关切,便于社会监督,压实整改责任,根据《陕西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要求,5市(区)近期分别在本级党报、市人民政府(区管委会)和环保局网站公开了贯彻落实省委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 

5市(区)对督察整改方案均实行清单制,对省委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进行了详细梳理,共确定153项整改任务,其中铜川市28项、渭南市43项、商洛市24项、杨凌示范区19项、韩城市39项;对整改任务逐一细化,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完成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领导,确保一抓到底,并建立整改台账,实施挂图作战。

5市(区)整改措施主要包括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上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污染防治,加快区域生态环境治理,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加强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建立健全环保长效机制,着力推进经济结构优化和转型升级等内容。


保障措施主要包括加强组织领导、夯实整改责任、严格督导检查、加大整改宣传等内容。 



整改方案还对全面推进本辖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提出目标、思路和办法,并要求整改坚决做到“六个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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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责任追究不到位不放过、监管措施不落实不放过、长效机制不建立不放过、社会公众不满意不放过。


同时,对能够立即解决的,立行立改、限时解决;需要阶段推进的,立即着手,稳步推进,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取得阶段性成果;需要长期整治的,持续发力推进,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5市(区)自整改方案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向省政府上报督察整改落实情况,并向社会公开。5市(区)整改方案全文可在省政府网站、省环保厅网站和各市政府(区管委会)网站、环保局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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