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室、起居室室温不低于18℃
西安供暖进入倒计时,这些细节问题你一定要知道!
今天一出门
小伙伴们都是什么样的感受?
自从进入11月以来,天气是一天比一天冷
不过,西安就快要供暖了!
进入11月了,西安市内各热力公司已经快节奏展开供暖准备工作。但很多小伙伴还对供暖的细节不太了解,跟着小编一起看看吧。
根据《西安市集中供热条例》规定,集中供热期内,正常天气状况下,供热企业应当保证用户卧室、起居室的室温不低于18℃。
正常天气如何理解?据介绍,应该是指零下5℃以上即为正常天气。为什么规定卧室、起居室的室温不低于18℃?是因为很多建筑在阳台、厨房、卫生间等地可能就没有安装供暖设备。
退费前要去除30%基本热费
新《条例》中对于退费规定了不同的比例。因供热企业原因导致用户卧室、起居室的温度不达标的,去除基本热费后,按照下列标准向用户退还热费:
(一)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6℃、低于18℃的,退还热费的20%;
(二)供热温度高于或者等于14℃、低于16℃的,退还热费的50%;
(三)供热温度低于14℃的,全额退还热费。
热流量表校验合格才能执行分户计量
现在西安多数小区都是按照面积收取暖气费,少数小区采用分户计量收费。为啥不在大部分小区推行分户计量?据热力人员介绍,分户计量需要一定条件,热流量表要定期校验,计量准确合格才可以使用,如果不合格是不能分户计量的,校验费用是业主承担的。
小编了解到,一般热流量表3年校验一次,校验费用50元,还有拆装表的费用,这些都由业主承担。如果流量表合格,符合分户计量条件,业主就可以向物业提出,由物业向热力公司申请使用分户计量的方式供热。如果不符合条件,就按照面积收费。
今冬是西安市施行新《条例》的第一个采暖期,西安市市政公用局要求,各集中供热企业要依照新《条例》,进一步完善服务体系,规范服务行为,切实提升服务质量,指导用户科学规范用热,确保小伙伴们温暖过冬。
来源:陕西工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