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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

陕西发布 2020-02-08



12月14日,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省改革有关事项。 



省委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胡和平主持会议并讲话。省长、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刘国中,省委副书记、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贺荣,省委常委、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副主任梁桂,委员会委员张广智、王兴宁、牛一兵、刘小燕、魏增军、赵刚、陈强,省检察院检察长杨春雷出席。


会议审议了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工作规则》《专项小组工作规则》《办公室工作细则》《专项小组组成人员建议名单》,原则通过了《关于加快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关于地方立法中涉及的重大利益调整论证咨询的工作规范》《关于争议较大的重要立法事项引入第三方评估的工作规范》《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文件。 


胡和平在讲话中强调,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四次、第五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历史、全局、战略的高度总结40年改革开放成就和经验,充分认识改革开放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不断增强全面深化改革的责任感、紧迫感。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改革开放的目标任务,加强领导、科学统筹、狠抓落实,把更多精力放在解决实际问题上,切实推动新时代追赶超越有新气象新作为。 


胡和平要求,要拿出实实在在的举措,有力有序推进地方机构改革,抓好“放管服”改革、国企国资改革、农业农村改革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以实际行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要保持战略定力,勇于攻坚克难,把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改革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解决什么问题,不断把改革开放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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