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陕西5个县入选农业农村部“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名单

陕西发布 2021-06-08


近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公布“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名单的通知》,推选了110个县(市、区)作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我省渭南市大荔县、汉中市宁强县、商洛市柞水县、安康市汉阴县、宝鸡市眉县5个县入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农村局:


根据《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在自主申报、省级推荐、专家评审的基础上,我部推选了110个县(市、区)作为“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现印发你们,请尽快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一、切实按照《指导意见》《试点方案》部署要求,及时印发省级实施方案,完善配套制度,加强对试点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确保试点工作不跑偏不走样。 

  

二、指导试点县进一步细化实化试点工作计划,建立试点工作台账和跨部门推进机制,加快组建县级产业化运营主体,集聚相关政策和资源,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有力有序推动试点工作取得预期实效。 

  

三、指导试点县做好与“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国家平台的数据对接,按时保质上传相关数据。 

  

四、指导试点县及时总结宣传试点经验,各省份、各试点县每季度报送一次试点工作进展情况。请各省份、试点县分别明确一名试点工作联络员,并于9月30日前报送第1期试点工作简报(相关材料发送至xxc@agri.gov.cn)。 

  

、为进一步支持试点县做好试点工作,我部争取政策性银行、保险公司、金融服务机构、电商服务企业等作为试点支撑企业,对试点工作提供专项政策支持(具体支持政策和联系方式详见农业农村部官网www.moa.gov.cn/ccjc)。各省份、各试点县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行与相关单位对接。 

  

联系方式:孟蕊,010-59193148/2395

数据对接:赵俊晔,010-82105209,13552937877


“互联网+”农产品

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县名单


1.复制链接打开浏览器查看《关于实施“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的指导意见》全文:

http://www.moa.gov.cn/govpublic/SCYJJXXS/201912/t20191226_6333954.htm


2.复制链接打开浏览器查看《“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试点工作方案》全文:

http://www.moa.gov.cn/nybgb/2020/202006/202007/t20200708_6348231.htm



往期精选


来源 / 农业农村部   编辑 / 李珂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