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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任务推进落实情况专项督查
督查主要对象为各设区市人民政府、韩城市人民政府,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管委会,视情况走访省级相关部门。
督查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
一是大气污染防治方面,重点督查关中8市(区)和汉中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执行情况、“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散煤治理及清洁取暖情况、扬尘等面源综合治理情况、柴油货车治理情况;
二是水污染防治方面,重点督查石川河流域治理工程进展情况、黄河干流问题入河排污口整治情况;
三是环保督察及专项督查反馈问题整改情况方面,重点督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未完成整改的6个问题、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反馈到期未完成的10个问题、秦岭专项督查反馈未完成整改的18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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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省生态环境厅 编辑 /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