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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订后《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明年1月1日起施行

陕西发布 2021-06-08


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修订的《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




《条例》出台背景、制定过程和主要亮点有哪些?


《条例》施行对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推动高质量发展有何意义?


以《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自2018年5月1日《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施行以来,全省市场主体保护力度持续加大,政务服务水平大幅提升,政府监管逐步规范,市场秩序趋于良好,全省营商环境明显改善,形成了一些好的经验做法,同时也出现了一些新变化和新问题。


今年1月1日,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我省条例与国家条例在框架结构、内容表述等方面存在不一致的地方,亟须修订完善。特别是今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对我省加快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意义重大,也为做好《条例》修订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注入了强大动力。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要求以《条例》修订出台为契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省发展改革委(省营商办)主任张晓光说,在修订过程中,省人大统筹协调推进,省政协积极指导帮助,省司法厅等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区予以大力支持,有关协会商会、专家学者和企业提出了宝贵意见建议。在全省上下共同努力下,《条例》修订工作圆满完成。


贯彻中央要求 对标先进水平


《条例》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框架结构保持一致,共七章77条,包括总则、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治保障、附则。


《条例》修订过程中主要考虑了以下方面:


一是贯彻中央要求。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保持与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衔接,将国家条例的新思想、新要求、新任务落细落实,力求更具体更可操作。


二是对标先进水平。积极复制借鉴北京、上海等地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规定,复制推广创新,切实发挥法治引领作用。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突出问题,提供法治化和制度性解决方案,切实提升《条例》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四是固化已有成果。在延续《条例》有益条款的基础上,将近几年来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的新成果、新做法上升到法治层面固化下来。


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条例》贯穿了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总体目标,落实省委《关于凝心聚力埋头苦干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的意见》要求,将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构建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等新思想、新提法、新要求写入《条例》,体现了新时代我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新使命新任务。


《条例》还充分体现了公平性、创新性等特点


《条例》明确提出“对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保护”,强调“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和本省支持发展的政策,依法平等享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的权利”,充分体现了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思想。


《条例》对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政务服务数字化、招商引资跟踪服务、告知承诺、容缺受理、工程建设项目分级分类审批监管、信用修复、“一带一路”国际商事法律服务示范区建设等具有前瞻性、创新性且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做法作出了规定。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要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张晓光表示,《条例》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对标对表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实践证明行之有效、人民群众满意、市场主体支持的改革举措用法规制度固化下来,必将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陕西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点击“阅读原文”查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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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 /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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