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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下发通知要求切实做好2021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

陕西发布 2022-01-16



日前,省水利厅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做好2021年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以水工程防洪抗旱调度为核心,有序防范“江河超标、库坝安全、山洪灾害”三大风险,确保主要江河、重点库坝防洪安全,努力保证中小河流和中小型水库安全度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最大程度降低水旱灾害损失,为全省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基础保障。



通知强调


当前,正值水旱灾害防御汛前准备、春耕生产用水保障的重要时期,各地要提早备汛完善预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修订完善江河、城市和水工程防御预案,县、镇、村山洪灾害防御预案,逐库完成长江流域、黄河流域防洪调度方案和应急避险预案演练,逐级落实江、河、湖、库工程运行责任,逐库、逐站、逐坝落实水库、水电站、淤地坝“三个责任人”。

通知要求


各地要做好水毁设施修复,及时恢复防洪能力;要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加快水情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增强水文预警监测能力;要推进山洪灾害项目建设,加强已建非工程措施体系运行维护,确保汛期山洪灾害监测预警平台正常运行,监测点上线率不低于95%;要加强山洪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开展技术培训和预警转移演练,提升干部群众防灾避险意识和能力。


通知强调


要突出汛期防御重点,实施渭河流域、汉江流域水工程联合调度,充分发挥水工程防洪减灾效益,做好工程巡查抢护,严格落实水库调度运用计划,严控水库违规超汛限水位运用,严禁淤地坝汛期蓄水运用;要确保抗旱用水安全,做好各类水利工程和抗旱水源的优化调度和科学配置,发挥大中型灌区抗旱主力军作用,建设一批标准适度、规模合理的抗旱应急水源工程,保障人民群众生活生产用水安全;要狠抓作风能力建设,建立完善“上下统一,高效运转”的水旱灾害防御体系,最大限度降低灾害损失,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江河湖库安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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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省水利厅   编辑 / 李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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