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关于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经中央批准,按照省政府工作安排,省发展改革委和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开展了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将以省政府名义进行表彰。在各级各部门充分酝酿、层层把关、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推荐单位公示、相关部门审核同意,确定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行政效能推进处等78个单位为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先进单位拟表彰对象、冯兴军等119人为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5月19日至5月25日。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可以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向省发展改革委(省营商办)反映情况(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9-63913496、63913362
传真:029-63913362
电子邮箱:ysbyx001@163.com
通讯地址:西安市新城区新城大院8号楼邮政编码:710006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5月19日
一、先进单位(78个)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行政效能推进处
二、先进工作者(119名)
往期精选
来源 /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编辑 /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