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六部门联合下发通知 全面安排部署夏季粮油收购工作
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
陕粮粮发〔2022〕66号
各市区发展改革委(局)、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农发行各市区分行、省行营业部,陕西粮农集团,省粮食行业协会:
为认真贯彻2022年全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6部门《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国粮粮〔2022〕93号)要求,切实做好全省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担当作为
今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面对艰巨繁重的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和错综复杂的粮食市场形势,全力抓好粮食收购,是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的现实要求,是积极应对疫情影响、保护种粮农民利益的具体行动,使命光荣、意义重大。夏季粮油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首战,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就为全年粮食收购工作奠定了基础,赢得了主动。各地要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充分认识抓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对于保障全省粮食安全、稳住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现实意义,提前谋划、靠前安排,积极担当、主动作为,不折不扣落实好收购工作各项重点任务,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二、强化发展理念,组织做好市场化收购
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市场理念,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通过采取完善要素配置、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服务保障等措施,扎实做好收购仓容调度、资金筹措、人员培训等收购准备工作,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为各类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创造良好条件。要密切关注市场形势,准确把握市场动态,充分发挥辖区骨干企业和承储企业的示范引领作用,组织本地骨干粮油企业积极入市收购,同时适时发挥储备轮换的吞吐调节功能,保持收购市场平衡有序。要持续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加强政府层面战略协作,组织区域性洽谈活动,用好粮食交易平台,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构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的产销合作格局。要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加速链条整合、资源集聚,着力实施“六大提升行动”,健全完善优粮优价市场运行机制,为夏季粮油收购提供有利条件。农发行及时足额保障地方储备企业适时入市收购和轮换资金要求,加强信贷支持和管理。政策性收购资金要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安全。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拓宽融资渠道,协调落实收购资金贷款。要确保各类收购主体及时足额兑付售粮款,坚决杜绝“打白条”现象发生。
三、统筹推进粮食收购和疫情防控工作,持续优化为农为企服务
各地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为农为企服务意识,进一步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措施、提升服务水平,确保各市场主体购销活动顺畅有序开展。要紧贴农民售粮需求,合理布设收购网点,并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对外公布。要指导各收购主体优化收购现场服务,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做到标准上榜、价格上墙、样品上柜、仪器设备“持证上岗”,做好咨询讲解、指示牌设置、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延长收购时间,让农民卖“明白粮”“放心粮”“舒心粮”。要更多采用“互联网+”收购方式,积极推广预约收购、上门服务等便民措施,不断优化收购流程,切实方便农民售粮。要结合当地实际和疫情防控形势,有针对性地制定收购工作应急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政策要求,指导收购现场工作人员和售粮农民做好必要防护,通过控制现场人员数量、配备防疫物资、定时环境消杀等多种方式,确保粮食收购和疫情防控两不误。要牢固树立“节粮就是增产、减损就是增收”的理念,做好节粮宣传引导,杜绝收购环节粮食损耗浪费,确保“颗粒归仓”。要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清理烘干、储粮保管、加工转化、市场销售以及信息技术等服务。要组织技术人员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讲授储粮知识,指导农户做好新粮整理晾晒及庭院科学储粮。要指导企业及时升级改造仓储设施,应用新技术和新装备,规范仓储管理,在储存安全的基础上,促进粮食减损降耗、提质增效。要坚持公开透明、灵活高效、便民利企原则,规范开展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
四、强化监测预警,保障市场平稳运行
要密切关注辖区主要粮油品种生产、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加强形势分析研判,及早发现并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流通统计调查制度》,加强统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升能力水平,切实做好夏季粮油收购进度、价格监测数据审核报送等相关统计和市场监测工作。适时组织开展对粮食经纪人、种粮大户、合作社等主体的粮食购销情况调查,随时掌握农民售粮进展和市场价格情况。及时发布收购进度、价格等信息,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企业均衡有序收粮。要进一步增强系统观念,强化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统筹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和生产、加工、储备、销售等各环节工作,形成粮食市场保供稳市合力。
五、严格执法监管,维护良好市场秩序
要严格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要求,按照国家政策性粮食收储和销售出库监管有关规定,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切实做好粮食收购市场监管。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方式,加强“四不两直”暗查暗访,发挥12325、12315监管热线作用,由行政监管部门依照法定职责严肃查处未按规定告知、公示粮食收购价格,收购粮食压级压价,操纵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以及未及时支付售粮款,“虚假收购”“以陈顶新”“以次充好”“转圈粮”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涉粮资金监管,坚决维护好收购秩序。省级有关部门将在夏季粮油集中收购期间对各地开展粮食收购监管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粮食行业协会以及中介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引导企业诚信经营、依法经营,合力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六、严把质量关口,确保轮换任务按时完成
集中收购期间,各地及相关单位要积极把握新粮上市的有利时机,按时保质完成储备粮轮换任务。要切实做好收购形势分析研判,加强与在地中储粮承储企业等的沟通衔接,信息共享,既要适时抢抓优质粮源,又要把握好轮换节奏,防止因集中扎堆入市收购引起市场粮价异常波动,影响粮食市场稳定。要督促指导承储企业切实履行储备粮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粮食储备安全管理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执行储备粮轮换办法以及相关质量安全规定,严禁质量不达标、食品安全指标不合格的粮食入库,确保轮换入库粮食数量真实、质量良好、储存安全。要严格执行质价标准,在收购过程中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切实保护种粮农民利益。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收购工作顺利开展
我省夏季粮油收购工作即将全面展开。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隐患,定细定全措施,压紧压实责任,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沟通,切实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各项工作。对收购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困难问题,要周密制定工作方案和应对预案,及时妥善解决处置。新粮收购期间,要加强调研调度,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随时掌握夏季粮油收购第一手资料,广泛听取种粮农民、收购企业、基层部门等各方面意见建议,不断优化工作安排。收购期间正值汛期,各地要压紧压实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粮食出入库作业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粮食储存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重大问题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报告。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农业农村厅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陕西省分行
2022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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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编辑 / 李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