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最新疫情防控政策→
一、省外来(返)人员疫情防控政策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及陕西省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一)对近7日内有国内高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近7日内有国内中风险区旅居史的来(返)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对近7日内有国内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需3天内完成两次核酸检测,并做好个人健康监测。
(二)对近7日内有西藏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措施。
(三)对近7日内有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巴音郭楞自治州、伊犁自治州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措施。近7日内有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吐鲁番市、巴音郭楞自治州、伊犁自治州之外的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采取“3天集中隔离+4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四)对近7日内有天津市河东区、滨海新区除高风险区之外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措施;对近7日内天津市东丽区、南开区、津南区、西青区、河北区除高中风险区之外的旅居史人员,采取“4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五)对青海省海西州(格尔木市、德令哈市)、西宁市、海南州、玉树州、海东区除高中风险区之外旅居史人员,采取“4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六)对四川省内江市、遂宁市除中高风险之外旅居史人员,采取“4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七)对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除高中风险区之外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措施;贵阳市除高中风险区之外旅居史人员,采取“4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八)对甘肃省白银市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集中隔离”措施,对除白银市之外甘肃省其他地区旅居史人员,采取“4天居家隔离+3天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九)对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安宁市除高风险区之外旅居史人员采取“7天居家隔离”措施。
(一)至(九)条措施中以上区域来(返)人员如不具备居家隔离医学观察条件的,转运至目的地(居住地)隔离酒店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西藏和内蒙古来人起始管控时间以落地西安市起算,其他区域管理期限自离开上述区域算起。
二、主动配合“落地查”“落地检”
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近7日内有省外旅居史和省内有疫情地市的来返西安市人员到达西安市后,需主动配合落地查(48小时核酸检测证明、陕西一码通、大数据行程卡)、落地检(即检即走,无需等待检测结果)等措施,严格按要求完成落地核酸检测及入市3日内核酸“3天3检”(含落地检,间隔24小时以上),抵市后前3天不参加聚集性活动,不进入重点机构,尽量不进入室内密闭场所。
西安市在机场、火车站、高铁站、长途客车站、高速收费站等场所均设置了便民核酸采样点,为省外及省内有疫情发生的城市的群众在进入西安市时提供1次免费核酸检测服务。这类核酸检测,即采即走,无需等待检测结果。建议这些旅客朋友在检测结果报告前,不前往公共场所,尽量减少社会面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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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西安疾病控制 编辑 / 许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