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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

陕西发布 2022-11-29



日前,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厅、财政厅联合印发《关于拓宽失业保险助企扩岗政策受益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扩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受益范围至2022年12月31日。


《通知》明确

由企业招用2022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拓宽至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和2022年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是指2020年7月份后、2021年7月份后教育部门移交的实名制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数据信息中的人员(2020年度、2021年度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是指2022年失业登记后至今仍处于未就业状态,其身份以各市(区)就业部门所掌握的失业登记数据确认。


《通知》规定

各市(区)按月比对参保信息,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主动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补助标准、资格条件、审核流程、发放时限等参照《关于加快落实失业保险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2〕342号)执行。同时,规定一次性扩岗补助可采取“免申即享”与“自主申请”相结合实施。“免申即享”的企业无需申请,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核验申领条件,将相关信息推送企业,经企业确认无误后,一次性发放补助资金;招用登记失业青年的企业、依法参保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公司及劳务派遣公司等企业,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时,需提供高校毕业生和登记失业青年与申请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符合条件人员花名册(姓名、身份证号、毕业时间、劳动合同起止时间、联系电话)、派遣协议,派遣企业与用工企业就一次性扩岗补助资金分配达成的协议等资料,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企业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发放。


《通知》要求

各级人社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尽快实现政策落地见效,不得提高政策享受门槛,不得擅自设置启动条件,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应。要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多渠道扩大政策知晓度。要强化基金监管,落实“四防”措施,切实维护基金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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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编辑 / 崔睿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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