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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由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六研究院(以下简称航天六院)自主研制的两款新型液体火箭发动机首次整机试车取得圆满成功。两款火箭发动机分别是500吨级液氧煤油发动机(中国目前最大推力液体火箭发动机)和80吨级液氧甲烷发动机。这两款火箭发动机整机试车成功,标志着航天六院研制团队突破了一系列核心技术,全面提升了我国液体火箭发动机的研制水平,将有力推动我国航天事业加速发展。
▲近日,省工信厅发布消息:为发挥工业园区产业集聚优势,推动工业互联网在市(区)、县落地普及,促进广大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我省开展工业互联网一体化进园区“百城千园行”专题活动(以下简称“百城千园行”活动),活动时间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10月。
▲11月5日,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首席数字化转型官首期班开班式在西安举办。为培养数字化转型领军人才,助力陕西企业数字化转型,陕西工商管理硕士学院联合省工信厅、复旦大学六次产业研究院在全国首创首席数字化转型官教育项目。
▲11月3日,西安交通大学发布消息:经过几个月的准备和试运行,一个集汇聚学术信息、助力学者交流、促成交叉合作、辅助管理决策等功能于一体的学科交叉信息平台上线运行。
▲11月4日,省慈善协会发布消息:2022年九九重阳节慈善志愿服务月活动于近日收官。全省各级慈善组织联合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向困难老人、残疾老人、空巢老人送关爱,累计为3万名老人捐赠价值1300余万元款物。
自2022年11月6日23时起,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高风险区(1个)
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西光社区西光广场小区2号楼。
二、中风险区(1个)
新城区长乐中路街道西光社区西光广场小区(除2号楼)。
同时,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风险区解除标准,经市、区(县)专家研判,西安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6日23时起:
一、将以下7个高风险区降为中风险区
碑林区张家村街道融信社区大学东路138号院9栋5单元;
灞桥区洪庆街道向阳三区小区114号楼;
灞桥区洪庆街道向阳青年公寓1号楼;
未央区辛家庙街道新广路社区景观城小区68号楼3单元;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路街道芊域阳光社区芊域阳光南区16号楼2单元;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崇文佳苑三社区A6栋;
经开区紫薇苑欧洲世家小区6号楼1单元。
二、将以下14个中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新城区中山门街道中山社区中山门小区31号楼4单元;
碑林区张家村街道融信社区大学东路138号院(除9栋5单元);
雁塔区电子城街道糜家桥社区糜家桥小区20号楼1单元;
灞桥区洪庆街道向阳三区小区(除114号楼);
灞桥区洪庆街道向阳青年公寓2号楼;
未央区辛家庙街道新广路社区景观城小区(除68号楼3单元);
高陵区崇皇街道逸豪商务宾馆(位于坡吉9组);
高陵区耿镇街道九境城社区九境城小区59号楼;
高陵区崇皇街道雅馨苑社区新城悦隽公园里3号楼;
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建章路街道芊域阳光社区芊域阳光南区(除16号楼2单元);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崇文镇崇文佳苑三社区(除A5栋、A6栋);
高新区丈八街道高新五路汇诚国际(包含外围商铺);
高新区丈八街道枫叶惠仁社区国宾中央区小区19号楼2单元;
经开区紫薇苑欧洲世家小区(除6号楼1单元)。
调整后,西安市共有高风险区21个,中风险区43个。西安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灞桥区、未央区、长安区、高陵区,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泾河新城,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除中高风险区外,为低风险区。
▲渭南市潼关县秦东镇全域实行临时性管控:为及时有效消除风险隐患,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结合当前疫情防控需要,经县应疫办研究,决定对潼关县秦东镇实行临时性管控,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管控范围:秦东镇全域。
2.管控区内人员保持静止状态,非必要不外出。
3.管控区实行交通管制,严格人员和车辆出入。确因就医等特殊情况需要通行的,由村(社区)审核登记,持“通行证”通行。
4.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单位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县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5.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发布的权威信息,不信谣、不传谣;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6日8时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潼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6日
2.“红事”停办。“白事”简办,如需通行管制卡口,须持村(社区)报备单通行。
3.城乡运转保障行业、需连续生产的企业,以及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大型超市、水果蔬菜市场店铺、药店、医疗机构正常营业,务必严格通风消杀、扫码测温,落实错峰、限流措施,快递行业实行非接触式配送。
4.全县所有学校、幼儿园暂停返校及线下教学,全面开展线上教学,托育、托管机构暂停服务。
5.暂停举办线下会议、活动、论坛、演出、展销促销等,暂停游园、庙会、集市、民俗、广场舞等活动。
6.宾馆、酒店、服装店、景区、影剧院、KTV、网吧、校外培训机构等非涉及群众生活必需的场所暂停营业;餐饮场所禁止堂食。
7.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封闭管理,除承担防疫任务和保障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的工作人员外,均不得外出。
8.各生产经营企业、建筑业对现有在岗员工实行封闭管理,企业外人员不得进入。福利、养老服务、精神卫生等机构实行全封闭管理。
9.出租车、公交车、网约车暂停营运(征用的防疫便民保障车辆除外)。
10.县级各单位干部职工除保障机关运转的人员外,其他人员根据统一安排,下沉社区、小区、村组一线,充实基层防控力量,参与疫情防控工作。
11.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第一时间向社区(村组)报告,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到指定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瞒报、漏报、迟报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县应疫办发布的疫情信息,主动落实相关要求,切实做好防控工作;不信谣、不传谣;提高个人防护意识,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
以上措施自2022年11月6日12时起执行,解除时间另行告知。
潼关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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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崔睿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