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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通告2024年全省城市排水防涝安全及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名单
各市(区)县排水防涝安全责任人要依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切实履行排水防涝安全职责,抓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的贯彻落实。各重要易涝点整治责任人要按照《关于印发<陕西省“十四五”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建设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建发〔2022〕204号),加快推进现存城市重要易涝积水点治理。要提高思想认识,增强“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经验主义,加强日常防范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要强化统筹协调,建立健全多部门协同、全社会动员的城市防涝应急管理体系,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因在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汛前安全检查、汛期应急保障等方面工作不力,汛期城市发生内涝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附件:
1.陕西省城市排水防涝
安全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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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陕西省县城排水防涝
安全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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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陕西省城市重要易涝积水点
整治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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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陕西省县城重要易涝积水点
整治责任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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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辑 / 何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