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我省开展强化明码标价工作三年行动
重点任务
阶段任务
“引导规范”年(即日起至2024年12月)
向广大经营者宣传明码标价政策规定,引导各经营者遵循公开、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按规定的标价方式、标价内容、标价要求进行明码标价。二“深化治理”年(2025年1月至12月)
按照因地制宜、循序渐进的原则,引导经营者自愿参与、积极响应明码标价承诺等工作号召,开展形式多样的推进明码标价活动,不断夯实明码标价的工作基础。三“巩固提升”年(2026年1月至12月)
全面排查和依法查处经营者不明码标价、明码标价不规范、价外加价等各类违法行为,严厉打击虚构原价、虚假折价、低标高结等利用标价手段的价格欺诈行为,持续提升明码标价工作的社会认可度和群众满意度。往期精选
来源 / 陕西市场监管 编辑 / 马维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