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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拟奖励“绿色制造”企业

陕西发布
2024-10-12


为打造绿色制造领军力量,推进工业绿色发展,《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绿色制造名单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绿色制造名单是指陕西省内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和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拟定的办法涉及的奖励资金,是指陕西省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中用于绿色制造名单奖励的资金。鼓励市、县(区)政府制定绿色制造名单配套奖励措施,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绿色制造名单的奖励。

根据办法拟定的奖励标准,对工业和信息化部首次认定的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50万元,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首次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30万元,省级绿色工业园区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80万元。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依据国家级绿色制造名单、省级绿色制造名单认定文件,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奖励资金意见。陕西省财政厅根据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出的奖励资金意见安排资金,及时按有关规定分市(区)下达奖励资金计划。市(区)级财政部门收到绿色制造名单奖励资金后应及时拨付至企业。

获得绿色制造名单奖励资金的单位应严格执行财政规章制度和会计核算办法,自觉接受审计、监察、财政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等行为,收回奖励资金,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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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三秦都市报  编辑 / 车孟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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