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白名单公布!陕西省教育厅通知→
7月23日
陕西省教育厅发布通知
详情如下
各市(区)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各有关厅属单位:
1. 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4年度)
2. 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准入标准
3. 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审批报备程序中共陕西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2024年7月22日
附件1
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
事项白名单(2024年度)
附件2
符合以下条件的社会事务,可以进入校园,并纳入白名单管理:
1. 法律法规或者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中有明确规定,且与学校发展、教育教学质量、教师素养有直接关系的社会事项;
2. 各级党委和政府统一部署开展的文明卫生等活动,包含涉及中小学校事项且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社会事项;
3. 特殊时期、紧急情况下,根据实际确需开展的严格按程序进行审核报备的社会事项;
4. 每年省市县三级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总量原则上不超过10项,市县(区)应参考省级白名单,对本级社会事务进校园进行统筹合并并贯彻执行。
5. 补充说明:国家有关部委联合教育部进行部署安排的,学校要结合自身教育教学需求,自主选择有关部门到学校开展与教育教学相关的活动,不纳入管理范围,但需向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备。一、常规性社会事务。按照归口管理原则,每年11月底前,相关部门将符合社会事务进校园条件的事项报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初审,重点审核其合法性、必要性、可行性,提出审核意见,报同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各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将相关事项列入白名单,原则上于次年2月份面向社会公布并报上级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二、特殊紧急事务。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教育部重大部署,对于确需进入中小学开展的临时工作任务,须将事项开展依据、活动内容、开展形式、实施范围、时间和场地、考核评价等内容及时报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审核备案。
三、白名单过程管理。对列入白名单的事项,牵头实施部门应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包括:事项内容、实施依据、实施对象、时间地点、开展形式、验收方式、条件保障等。在活动开始前1个月,牵头实施部门应将工作方案报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严控活动范围和时长。往期精选
来源 / 陕西省教育厅 编辑 / 魏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