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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再向全国招249名博士-可享10万元安家费

2017-10-18 西安市人才网 西安惜才找工作小助手

华商报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了解到,为深入贯彻落实西安市《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 打造“一带一路”人才高地若干政策》,根据《西安市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暂行办法》,西安市决定面向全国为事业单位和企业招聘249名博士研究生。

只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年龄在45周岁以下(即1971年9月28日以后出生),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身体条件和所需其他条件,且于2018年6月30日前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的,均可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一经聘用,须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并按照有关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5年内享受如下待遇:不实行试用期,签订聘用合同后享受转正定级工资待遇,5年工作期内,每人每年增发1个月工资。从到岗工作开始,5年工作期内,由各级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每人每年补助安家费2万元,5年共10万元,免征个人所得税。夫妻两地分居的,可结合本人意愿,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协助,按照有关政策解决配偶的工作问题,未成年子女户口可随迁入西安市,子女入学入托按照相关政策优先予以解决,就近安排。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可不受单位岗位和名额限制,优先予以评定和聘用。享受所在单位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制定的相应优惠政策。

这是西安市自2015年以来,连续第3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博士,已为西安市企事业单位招聘109名专业技术类博士。

招聘岗位表、招聘单位联系方式以及报名登记表,请登录西安市人社局门户网站(www.xahrss.gov.cn)详细了解。

政策咨询电话:029-86780606,86786870

转载自: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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