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一学】养老金报告:中国应多层次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近日发布的《中国养老金发展报告 2017》的“境外经验篇”对 5 个实行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以及新加坡和我国台湾地区的长期护理筹资计划进行了逐一研究。认为中国应建立多元化和多层次保障体系,多层次并举构建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什么是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长期护理保险(以下简称“长护险”)制度是指以社会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对经评估达到一定护理需求等级的长期失能人员,为其基本生活照料和与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
护理服务有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社区居家照护,由护理人员为居家老人上门提供照护服务,或者在社区日间中心等场所集中提供照护服务。
第二类是养老机构照护,由养老机构为其住养的参保老人提供照护服务。护理服务内容有40余项,涵盖了基本生活照料和常用临床护理两类,都是失能老人亟需的,又适宜在居家和养老机构开展的服务。今后,随着长期护理保险基金支付能力逐步增加、定点护理服务机构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还会继续增加相应的护理服务内容,为长期失能的参保人员提供更好的护理保障。
第三类是住院医疗护理,仍按照现行的基本医保制度规定进行执行报销,即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按职工医保规定执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按居民医保规定执行。(参考资料:长期护理保险工作 上海三个区今年率先试点)
境外经验
荷兰为最早建立长期护理社会保险制度的国家,运行半个多世纪以来,覆盖面广、待遇水平高造成了财务压力,直接推动 2015 年改革。
德国最早出台独立的长期护理保险法案,长期护理的社会保险和强制商业保险分别覆盖 90%和 10%人口,运行 20 多年,用提高缴费率化解基金支付压力,用建立储备基金应对未来支付压力。
以色列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老年覆盖率最高、占比超过 15%,因缴费率很低,60%以上的资金来自其他险种的结余。
日本高龄老年人占比最高,在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出台前已建成较为完善的护理服务体系,财政负担一半的支出,从而将基金支出规模和个人自付负担降至更小,尽管如此仍面临费率不断上升的压力。
韩国制度起步的人口与社会条件更接近中国,筹资和待遇均采取谨慎起步,并着力发展护理服务,改革重点也集中在加强服务体系管理上。
新加坡采取“政府主导、商业承办”的制度模式,40 岁以上人口中约 65%加入到“乐龄健保计划”,低保费、广覆盖、低给付,并辅之“乐龄健保补充计划”以提高待遇,其“自动加入、选择退出”机制颇具特色。
台湾地区为应对老龄化,着力发展培育长期照护服务,并正处于由税收筹资转向保险缴费筹资的改革探索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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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运营编辑 武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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