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家庭丨谈谈逼婚
—— 作者:沙玉丨主编:李贤丨排版:Jonah ——
父母逼婚,我想大多数过了二十岁的单身男女都难逃此劫,不然“租女友友回家过年”又怎会成为一件社会上普遍而又流行的事情?
这种现象揭示了许多年轻人的惧怕与无奈,他们一方面惧怕进入婚姻,而且很难找到“合适”的对象,一方面又要频频面对父母猛烈的逼婚攻势。
就让我们来谈谈逼婚吧。
你怎么还没对象?
众所周知,古代和近代中国的文化都认为婚姻是基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子女们对自己的婚姻没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虽有少数例外,但终究只是例外,儒家文化的影响仍然深入中国人的骨髓。
直到近几十年这种文化才稍有改善,在倡导“恋爱自由”的意识形态下年轻的一代对自己婚姻才有了某种程度的自由。
但可悲的是,儒家的操纵文化虽已逐渐退入幕后,但它仍然以逼婚的形式对下一代持续施加压力,使年轻一代难以负荷。
笔者相信,导致婚姻不幸的因素之一是来自父母。记得笔者有个姑姑,她的婚姻就是完全由父母作主,她没有任何选择的余地,甚至到结了婚的第二天才知道对象的样子,结果非常失望。
直到现在,她仍然对她的婚姻感到绝望,她没有从婚姻中得到多少幸福,真是可悲!这种例子在教会中也屡见不鲜、比比皆是,笔者认识的许多信徒和传道人都是在父母的逼迫(按父母的说法是关心)之下无奈地进入婚姻,也有许多(是我在教会中见过最多的)原本可以很幸福的双方因着父母的不同意(甚至是胁迫)而被迫分开,甚至嫁娶给了非信徒!
每当我问他/她是否幸福时,他/她给我的答案都是:“唉…就这样吧,还能怎么样?”、“我很不幸福…”等等。这是多么不合《圣经》的做法!试问,我们何时才能结束这种逼婚文化呢?
基督徒与文化
身为基督徒,我们应当觉悟到基督已经救我们脱离了文化中负面影响的窠臼,按照清教徒的说法,基督徒是“入世而出世”的。我们也应当如巴文克(Herman Bavinck)所主张的,把世俗文化“占有”、“过滤”,取而代之的是合乎《圣经》的本地文化。
因此,我们不应当向儒家的操纵文化和与之一脉相承的逼婚文化妥协,反而应该脱离、批判它,要记住基督徒拥有自己的文化,就是福音文化。
不可“惹儿女的气”
《圣经》已经提供了基督徒应有的婚姻文化。《圣经》教导父母们不可“惹儿女的气”(西三21),当子女长大的时候,父母就应该帮助他们学会独立,而非控制他们(创二24),他们需要对自己的行为、婚姻付上责任和代价,他们有自己选择的权利。
当然这里决不是否定父母们关爱孩子的心情,只是还要考虑到关爱的方法是否合乎《圣经》的问题;这里也不是主张子女有绝对自主、可以不尊重父母的权利,而是说子女已经长大成人,他们必须优先独立向神负责,其次才是父母,父母不能替代子女向神负责任。
父母在儿女婚姻中的角色是指导者、辅助者、代祷者,而非责任和做选择的替代者。笔者在这里呼吁基督徒父母们:千万不要成为子女们的“婚姻杀手”!
《圣经》· 婚姻之光
理想的情况是:父母在子女青春期或之前就本着《圣经》教导他们未来要如何面对婚姻,教导他们《圣经》对婚姻的看法和要求是什么、合乎《圣经》的择偶的必要条件是什么,以及如何择偶、婚后如何经营家庭等等。
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们应当尊重、耐心聆听父母的教导的劝告,并在父母的督导、祈祷、祝福中择偶并进入婚姻。
笔者记得二十出头时被父母逼婚的情景(每逢回家,必定逼婚),也看到身旁一个个好友因着父母逼婚而被迫进入婚姻而感到的无奈,他们现在的婚姻生活大多都不怎么幸福,更重要的是他们的婚姻离《圣经》的标准都太远,所以笔者会有些愤慨,希望读者见谅。
笔者在此还要申明,笔者知道逼婚现象在全国各地有着不同程度差异,有些地方并没有笔者所形容的那么严重,甚至有些地方根本不逼婚,笔者在这里只是就那些存在逼婚现象而且很严重的地区而言的。
最后,有许多情况是笔者没有触及甚或考虑不周的地方,篇幅有限,也望读者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