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去世,留下百万拆迁款!法官:邻居可继承一半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
宁波市江北区慈城镇山东村
村民徐惠明今年66岁,
作为邻居,
老徐照顾独居老人30年,
没有一声怨言。
所谓好人有好报,
他的这份善心最终
也为他带来了意想不到的回馈。
邻居帮扶孤寡老人
苏老太早年丧夫,无儿无女,一人生活。住在隔壁的老徐常帮老人做些力所能及的事。家里做了好吃的,也总想着给老人送去一碗。
上世纪90年代初,老徐家修了房子,就干脆将苏老太接到了自己家一起居住。2008年,老徐家的房子拆迁,他便出钱给苏老太在村里租了房。
几十年来,苏老太和老徐一家像亲人一样相处着。期间,政府组织过一次土地登记,因苏老太的房子早已坍塌,且村里又经过拆迁重整,苏老太成了无房户。
2012年,苏老太身体大不如前,需要专人照顾护理。老徐与村书记商量后,将老人送到了敬老院。老人的农村养老保险不够支付养老院的费用,老徐自掏腰包补齐了。
老人去世留下意外遗产
2016年,92岁的苏老太去世,老徐按照当地风俗,为她操办了后事,又购置了墓地。
作为村里无房的孤寡老人,苏老太生前申请过80平方米的宅基地用于建房。让人意外的是,2017年,也就是苏老太过世一年后,宅基地才被批下来。村里一时不知道该如何处理这块宅基地,事情就拖了下来。
今年初,苏老太申请的宅基地所在区域面临拆迁,可以获得上百万元的拆迁款补偿。这笔巨款该何去何从?村里再次犯难。
“老人家在世期间与老徐写过协议,约定苏老太的生前赡养及后事全部由老徐负责,所有费用也由老徐承担,老人家名下所有财产在其过世后全部由老徐继承。”村书记说。但当时,老人名下只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再加上双方都没什么法律意识,老徐根本没把这份协议当回事。因此那张协议上,苏老太只交代了相关事宜,并没有签字。
“我们都觉得这笔钱应该给老徐,但因为老徐不是法定继承人,又没有法律文书,无法直接继承。”于是,在村书记的建议下,老徐决定向江北法院提起继承诉讼,由法院依法处理。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苏老太长期居住在村里,村民对其情况比较了解,6月16日上午,江北法院将巡回审判车开进了慈城山东村,对案件进行现场调解。
“老徐照顾苏老太几十年了,老人对老徐很信任,什么事都找他办,把老徐当作自己的儿子来看待。”“老徐为苏老太所做的一切,我们也都看在眼里。”……现场村民对老徐纷纷点赞。
经过现场询问调查,最终法官确认当事人达成的调解协议。
“苏老太这处宅基地,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按照规定,应规集体所有。但同时法律也有规定,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分得适当的遗产。”承办法官解释到,“老徐的善举实属不易,应予褒扬,符合法律规定的扶养较多情节,可以分得一半遗产。”
此外,考虑到村里的老人较多,苏老太的遗产也由村里保留一部分,逢年过节时作为福利分发给村里老人。
来源 | 浙江之声
编辑 |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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