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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袭不应成为榜样!于正、郭敬明遭点名,111位影视从业者呼吁抵制…

新闻坊 2021-04-06


12月21日晚,宋方金、余飞等人发布111位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的联名信,信中指出,相关从业者反对曾有抄袭行为的于正、郭敬明频繁出现在综艺节目中进行话题炒作以此博取收视率和点击率,呼吁不要给抄袭剽窃者提供舞台。联合署名的还有琼瑶、高群书、白一骢、董润年等。




于正和郭敬明,为何惹众怒?



来自圈内人士的联名抵制



21日晚,琼瑶、高群书、束焕、王小平、赵冬苓等111位影视编剧、导演、制片人、作家联合发表署名公开信,在冬至深夜向行业和社会发出强烈呼吁:抄袭者不应成为榜样,公开抵制于正、郭敬明出任演技类综艺节目导师,批评最近播出的《演员请就位》《我就是演员2》等节目为追逐点击率、收视率、博取观众眼球使用有抄袭劣迹的编剧、导演。



公开信郑重呼吁,立即停止对这些“劣迹从业者”的宣传炒作,对相关节目做出修改调整。截至发稿,郭敬明、于正尚未就此进行回应。以下为公开信原文:


(上下滑动即可看全名单↓)



于正、郭敬明为何涉“抄袭”



影视行业近年来有过几次轰动的抄袭事件。


2014年4月15日,琼瑶在微博发表给当时的广电总局的公开信中,举报于正《宫锁连城》多处剧情抄袭《梅花烙》,并列举了几个于正的抄袭案例作为证据,她恳请广电总局领导即时停止播出于正新剧《宫3》,并呼吁观众不要看于正剧。



2015年4月28日,琼瑶正式起诉于正侵权,同时对播出单位——湖南卫视一同追究责任。12月25日,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此案。法院判决《宫锁连城》侵犯了《梅花烙》的改编权,于正被要求向琼瑶公开赔礼道歉,五家被告则共计赔偿500万元。


于正随后提起上诉。北京高院经二审后作出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但于正拒不向琼瑶公开道歉,还玩起了消失,手机不通,邮件退回。到了2018年4月,据北京法院网官方微信公众号“京法网事”披露,因余征(于正)拒绝履行法院判决中“向陈喆(琼瑶)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的义务,陈喆依法申请强制执行。北京市第三中级法院2018年4月26日对此案进行强制执行,在《法制日报》上刊登判决主要内容,所需费用由余征承担。



再来看2003年轰动一时的“中国版权第一大案”——庄羽告郭敬明抄袭案。2003年,崭露头角的青年作家郭敬明以一本《梦里花落知多少》走红,郭敬明是四川人,但在他的《梦里花落知多少》中,主角却全都是一口京片子。


2003年12月,庄羽称《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剽窃了其《圈里圈外》。案件还未开审,即引起轩然大波。


一年之后,2004年12月,郭敬明一审败诉,随即提出上诉,同时表示,自己从未与庄羽进行任何庭外联系,也不考虑和解。2006年5月22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了郭敬明的上诉请求,判决郭敬明与出版方赔偿庄羽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抚慰金1万元,同时,春风文艺出版社、北京图书大厦也被判决停止出版、销售《梦里花落知多少》一书。终审判决还要求郭敬明与出版社应在15日内在《中国青年报》上公开道歉。


但郭敬明也拒不道歉。后来,法院不得不实施强制执行。



每日经济新闻今年年初曾统计,自2014年以来,有近15部走红的影视剧曾引发“抄袭”之争。《甄嬛传》《琅琊榜》《花千骨》《锦绣未央》《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楚乔传》等,均陷入过原著涉嫌抄袭侵权的风波中。


2019年,60位编剧筹款帮助网络作家集体诉讼《锦绣未央》周静案,法院判决赔偿60.4万元,并公开道歉。


随着网络文学的快速发展,作品同质化现象严重,很多同类型作品在故事套路、情节上非常相似,这就导致很多“抄袭”非常难以界定。


鉴定抄袭领域的资深人士余飞直言:“早已心灰意冷。抄袭鉴定不仅要耗费巨大的时间精力,关键是还要被误解、被指责、批评,行业里针对抄袭现象能做出实际行动的人少之又少,连于正、郭敬明这两个抄袭的原罪都一直没有解决,更何况其他的,没有人真正的在意行业的这个乱象,‘反抄袭’行业基本上已经死掉了。”


来源 | 每日经济新闻、澎湃新闻、民主与法治周刊等

编辑 |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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