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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工站建设一年•经验丨五个板块读懂湖南“禾计划”

社工君 中国社会工作 2022-08-27


开栏语:

去年10月17日,民政部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了加强乡镇(街道)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围绕增强基层民政服务能力,全面部署推进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在湖南会议召开一周年之际,本公号从今天起开设“社工站建设一年”专栏,专栏分经验、案例、研究等板块,敬请关注。



五个板块读懂湖南“禾计划”


发展历程


1. 2017年,湖南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和省财政厅等开展基层民政力量调研。调研显示,每个基层民政干部要服务1940名民政对象。

2. 2018年4月,湖南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6部门下发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8〕10号)。

3. 2018年4月,湖南省张家界市慈利县率先在全省实施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

4. 2018年5月17日,湖南省民政厅召开推进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建设视频会议。随后下发《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湘民发〔2018〕16号),明确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力量服务的方式,在全省乡镇(街道)全面建立社会工作服务站。

5. 2018年6月,完成了省本级乡镇社工站培训、督导和评估服务的招标采购工作,并完成了全省民政系统乡镇社工站专题培训,分3批次对14个市州、139个县市区(含经开区)的分管副局长等500余人进行培训。

6. 2018年9月-10月,制定并发布了《湖南省乡镇社工站项目服务内容参考(暂行)》、《乡镇社工站视觉化设计参考》等配套文件。

7. 2019年12月,实现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

8. 2020年1月,全省社工站积极投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2月,湖南民政厅发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依法有序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专业作用的指导意见》。

9. 2020年3月,湖南社工“禾计划”——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被写入湖南省委2020年一号文件。

10. 2020年7月,启动基层社工站专家联系点工作,邀请全国17位知名社会工作专家与16个县市区民政局及社工站项目承接机构牵手共建。

11. 2020年8月,在全省乡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基础上,建设市(州)-县(区)-乡(街)-村(居)四级服务体系,将乡镇(街道)社工站项目升级为“基层社工站”项目。

12. 2021年8月,湖南省民政厅印发《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湘民发〔2021〕26号),并召开全省基层社工站项目推进电视电话会议。



政策成果


2018年4月,湖南省民政厅联合省委组织部、编办,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6部门下发了《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基层民政经办服务能力的实施意见》(湘民发〔2018〕10号)。

2018年5月28日,湖南省民政厅下发《湖南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实施方案(试行)》(湘民发〔2018〕16号)。

2020年2月,湖南民政厅发布《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中依法有序发挥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专业作用的指导意见》

2020年3月,湖南社工“禾计划”—乡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被写入湖南省委2020年一号文件

2021年8月,湖南省民政厅印发《湖南省基层社会工作服务站项目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湘民发〔2021〕26号)。



资金保障


项目资金来源以社会救助资金2%为主。

通过本级社会救助专项经费(包括困难群众救助资金专项)、福彩公益金、社会救助工作经费、财政预算资金等多个渠道,统筹安排、足额保障基层社工站项目经费,按照“政府购买、费随事转”原则,逐步实现养老服务、儿童关爱保护、社区建设等相关民政业务工作经费、相关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专项经费购买基层社工站服务。省本级福彩公益金结合各地工作绩效情况,对基层社工站项目适当给予补助和奖励。



基本模式




项目实施方式:

一是购买方式。以县级民政部门为购买主体,以社会组织为承接主体,通过政府采购建立协作关系,严禁购买公益性岗位。

二是服务内容。编制社工站专业服务清单、协助事务清单,重点围绕提高乡镇一级服务能力,提供民政领域社会救助、儿童关爱保护、城乡社区建设、养老4大类21项社工服务。

三是资金来源。以本级社会救助专项经费的2%为主体,以省市县三级福彩公益金和财政预算资金为补充,多渠道整合资源为项目提供支持。

四是建设标准。先后编制《项目服务内容参考》《视觉化设计指引》《财务注意事项》和《项目评估指标体系》等制度规范,从严控制项目质量。

项目管理体系:

一是分级管理。省级作为规划者,负责搭建制度框架,对基层给予资金支持和技术支持;市级作为监管者,主要对县级项目进行监督和指导;县级作为实施者,负责指导监督和具体实施本区域内项目;乡(街)、村(居)两级作为支持者,负责提供场地设施和社工食宿等后勤保障。

二是阳光运营。压实县级主体责任,指导各地均以县委县政府名义或部门联合发文的形式出台实施办法和方案,资金测算、采购方式等重大事项报县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议审核通过。所有县市区按照财政部门审批确定的公开招投标、邀请招标等方式确定承接机构,以承接机构为招聘主体和劳动关系主体,按照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等程序招聘社工,接受组织、人社、纪检等部门的指导监督。省市两级定期对项目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管。

三是有效支持。省、市、县三级通过购买服务设立省级项目办、市级指导中心、县级总站三级项目支持管理体系,通过培训、评估、督导等支持性手段,探索建立因地制宜的项目实施标准,为项目的专业化、规范化运营提供保障。

四是抓平台。指导乡镇(街道)、社区落实办公室、个案室、小组室等服务场地,配备电脑、桌椅等设施设备,统一挂牌并张贴“禾计划”LOGO,按照标准色、标准字等要求进行环境创设,强化视觉形象,增强各方认同。将服务下沉到社区,根据社区条件设立不同等级的社区社工室。



下一步发展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把牢政治方向。通过设立联合党支部、创建1个党员先锋岗、培育1支党员志愿服务队等形式,加强社工机构和基层社工站点党组织建设、党员志愿者培养等工作。

二是厘清职责边界,加强科学管理。明确厘清社会事务办(民政站所)与乡镇(街道)社工站的职责边界,制定各类管理标准和评审指南,进一步提升项目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各级民政对政府购买社工站服务的管理。 

三是汇聚多方资源,支持项目发展。联动人社、卫健、团委等政府部门和群团组织基层服务力量,链接志愿服务、社会组织、公益慈善等社会力量,整合基层各类资源渠道。通过实施慈善社工项目公益创投、设立社会工作发展基金会等形式,引导公益慈善资源支持基层社工站项目实施。

四是发展试点示范,推动服务下沉。在全省打造一批工作优良县和星级社工站,组织专家“一对一”指导50个县市区开展基层社工站项目。全省试点建设2000个五星级村(社区)社会工作室。

五是加强队伍建设,完善激励机制。建立省、市、县、机构四级社工督导、培训体系,合理确定社工薪酬福利待遇,加强表彰奖励,拓宽社工职业通道。


来源:湖南省民政厅、中国社会工作,转载请注明来源


END



责编:徐蕴

制作:谢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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