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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丨重庆:2023年实现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全覆盖


近日,重庆市民政局、市委宣传部等6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发展进行安排部署。明确在各地现有的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基础上,2021年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数量占城乡社区总数比例达到60%,力争2023年全部覆盖,2025年实现整体提档升级和健全完善。

《通知》要求,围绕城乡社区“一老一小”,聚焦特殊困难群体,根据社区居民服务需求及志愿者的意愿、特长,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开展“七大行动”,精心设计并组织开展理论宣讲、乡村振兴、扶老助困、扶残助残、便民利民、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科技推广、环境保护、应急救援、治安防范、儿童青少年关爱教育、公共文明引导、群众文化生活、科普及政策法规宣传、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全面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邻里守望关爱行动

结合城乡社区实际,围绕关爱特殊群体、回应群众关切、推进平安建设,开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更好服务困难群体,回应基层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养老志愿服务活动

对特困(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以及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等特殊老年人群开展巡访探视、精神慰藉、家政维修、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健康养生、应急救援、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志愿服务,全面提升老年人群的生活质量,弘扬为老志愿服务精神,助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儿童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开展政策宣讲、法治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监护指导、家庭教育指导、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亲子关系维护、学习辅导、兴趣培养、公益活动、科技科普等志愿服务,重点关注儿童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儿童的良好氛围。

困难群众救助志愿服务活动

对困难群众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走访慰问、纠纷调处、专业技能培训、照料护理、送医陪护、能力提升、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社会融入等志愿服务,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温暖与关爱,以志愿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提高社会幸福指数。

助残志愿服务活动

完善社区助残联动机制,对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开展康复理疗、需求评估、送医陪护、生活照料、宣传政策法规、法律援助、心理辅导、文体活动、能力提升、就业指导等志愿服务,鼓励大学生到城乡社区从事残疾人志愿服务工作,帮助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维护残疾人权益,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

依托退役军人服务站,以突出“军”的特色、彰显“兵”的优势为工作方向,以广大退役军人为重点,加强思想引领、组织动员和服务支持,结合退役军人优势特长,建立城乡社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参与应急救援、治安防范、环境保护、心理疏导、红色宣讲等志愿服务,在推动乡村振兴、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

依托“青少年之家”活动阵地,以青年志愿者为重点,通过“共青团+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的运作机制,组建青少年志愿服务队,为辖区内居民广泛开展亲情陪伴、素质拓展、自护教育、思想引领、心理辅导、生态环保等志愿服务,用青春力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特殊时期志愿服务活动

在疫情防控、水灾旱灾等特殊时期,发挥志愿者扎根社区、熟悉社区的优势,依法有序配合当地乡镇(街道)、社区和相关单位,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帮扶救助、宣传教育、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社会关系调节、生活用品配送、一线医务人员及家属关爱、确诊患者及家属情绪疏导、老人及儿童陪伴呵护、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宣传、文明、退役军人事务、团委、残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推动城乡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要强化“五社联动”发挥社区、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作用,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多元共治体系。要加强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加强典型培养,加强评价激励,加强社会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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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宣传部、文明办、退役军人事务局、团委、残联,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相关部门,直属各单位,各志愿服务组织: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志愿服务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创新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发展,充分发挥社区在志愿服务中的主导作用和社区居民在社区志愿服务中的主体作用,现将关于加强城乡社区志愿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不断完善志愿服务体系,培育壮大城乡社区志愿者队伍,大力开展城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密切社区邻里关系,营造文明和谐社区氛围,推动城乡社区志愿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发展,全面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二)目标任务

在各地现有的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基础上,2021年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数量占城乡社区总数比例达到60%,力争2023年全部覆盖,2025年实现整体提档升级和健全完善。

(三)工作原则

1.整合资源,搭建平台。依托城乡社区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站、退役军人服务站、青少年之家、残疾人之家、社会工作站(室)、村(社区)养老服务站等各类服务设施设立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建立健全社区志愿服务组织架构、日常运作、常态管理、评价机制、激励措施等制度机制,搭建有场所、有人员、有项目、有服务、有管理的社区志愿服务平台。

2.合理布局,站点结合。以便于管理服务、便于功能发挥的原则,在城乡社区设立志愿服务站;立足现有条件,加强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在规模较大、人员聚集的居民小区依托物业服务企业设立志愿服务点,打造站点结合、全域覆盖、辐射周边的社区志愿服务网络。

3.完善制度,组建队伍。每个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有便于开展工作的场地,组建1-3支社区志愿队伍,至少有1名专(兼)职人员,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工作计划、台账和档案资料,应在显著位置标识:“XX村(社区)志愿服务站(点)”。

二、工作内容

围绕城乡社区“一老一小”,聚焦特殊困难群体,根据社区居民服务需求及志愿者的意愿、特长,结合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精心设计并组织开展理论宣讲、乡村振兴、扶老助困、扶残助残、便民利民、心理疏导、法律援助、科技推广、环境保护、应急救援、治安防范、儿童青少年关爱教育、公共文明引导、群众文化生活、科普及政策法规宣传、婚姻家庭关系调适、矛盾纠纷调处化解等志愿服务活动。

(一)开展邻里守望关爱行动

结合城乡社区实际,围绕关爱特殊群体、回应群众关切、推进平安建设,开展城乡基层生活服务类、公益慈善类、专业调处类、治保维稳类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送温暖、传党恩,更好服务困难群体,回应基层需求,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开展养老志愿服务活动

对特困(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以及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等特殊老年人群开展巡访探视、精神慰藉、家政维修、生活照料、文化娱乐、健康养生、应急救援、法律援助、政策宣传等志愿服务,全面提升老年人群的生活质量,弘扬为老志愿服务精神,助力养老服务健康发展。

(三)开展儿童关爱志愿服务活动

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及其监护人开展政策宣讲、法治宣传、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监护指导、家庭教育指导、青春期教育、生命教育、亲子关系维护、学习辅导、兴趣培养、公益活动、科技科普等志愿服务,重点关注儿童身心健康和综合素质全面发展,营造全社会关心爱护儿童的良好氛围。

(四)开展困难群众救助志愿服务活动

对困难群众开展政策咨询、法律援助、走访慰问、纠纷调处、专业技能培训、照料护理、送医陪护、能力提升、人文关怀、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社会融入等志愿服务,让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政府和社会的温暖与关爱,以志愿服务助力乡村振兴,不断提高社会幸福指数。

(五)开展助残志愿服务活动

完善社区助残联动机制,对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开展康复理疗、需求评估、送医陪护、生活照料、宣传政策法规、法律援助、心理辅导、文体活动、能力提升、就业指导等志愿服务,鼓励大学生到城乡社区从事残疾人志愿服务工作,帮助残疾人和残疾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维护残疾人权益,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人道主义精神,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共享”。

(六)开展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

依托退役军人服务站,以突出“军”的特色、彰显“兵”的优势为工作方向,以广大退役军人为重点,加强思想引领、组织动员和服务支持,结合退役军人优势特长,建立城乡社区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参与应急救援、治安防范、环境保护、心理疏导、红色宣讲等志愿服务,在推动乡村振兴、助力生态文明建设、参与基层治理、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七)开展青少年志愿服务活动

依托“青少年之家”活动阵地,以青年志愿者为重点,通过“共青团+社会组织(社工)+志愿者”的运作机制,组建青少年志愿服务队,为辖区内居民广泛开展亲情陪伴、素质拓展、自护教育、思想引领、心理辅导、生态环保等志愿服务,用青春力量创新基层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八)开展特殊时期志愿服务活动

在疫情防控、水灾旱灾等特殊时期,发挥志愿者扎根社区、熟悉社区的优势,依法有序配合当地乡镇(街道)、社区和相关单位,协助做好疫情防控、帮扶救助、宣传教育、心理疏导、精神慰藉、社会关系调节、生活用品配送、一线医务人员及家属关爱、确诊患者及家属情绪疏导、老人及儿童陪伴呵护、复工复产、恢复生产生活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民政、宣传、文明、退役军人事务、团委、残联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城乡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深刻认识设立城乡社区志愿服务站(点)的重要意义,把此项任务与各自业务领域的工作相结合,采取有效措施,实现硬件共享、人力资源互通,广泛开展城乡社区志愿服务活动,确保活动抓出实效,形成推动城乡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五社联动。区县民政部门要加强工作协调,发挥社区、社会工作者、社会组织、社区志愿者、社会公益慈善资源作用,强化“五社联动”。以党建为引领,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以“五社联动”为抓手,以多元参与为核心,构建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多元共治体系,把服务群众的“最后一米”变成贴心服务“零距离”,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三)加强典型培育。通过组织开展志愿服务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项目和优秀案例推广活动,培养一批优秀的基层志愿服务骨干人才,培育一批专业性强、服务优良的志愿服务组织,选树一批具有创新性、可复制、可推广的志愿服务典型,打造一批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志愿服务品牌项目,有序推动志愿服务融入基层社会治理,释放更大治理效能。

(四)加强评价激励。以服务时长和服务质量为主要评价指标,建立志愿者星级评定制度。支持各区县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志愿服务时间储蓄和回馈制度,社区居民可以利用志愿服务的时长,换取所需社区服务。鼓励有关部门和单位对社区志愿服务表彰奖励,支持社区志愿服务积极参加宣传推选学雷锋志愿服务全国“四个100”和重庆市志愿服务先进典型活动。鼓励支持为社区志愿者购买保险,解除社区居民参与志愿服务的后顾之忧。

(五)加强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加强社区志愿服务组织管理,依托重庆志愿服务网和重庆新时代文明实践云平台、“志愿重庆”信息系统,为志愿服务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记录和出具记录证明提供支持。认真做好志愿者的个人信息,服务时间、服务内容和服务单位的记录和证明出具工作。对出具、伪造虚假志愿服务记录与证明的个人或单位,由民政部门按规定予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限期停止活动,并向社会和有关单位通报。

(六)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论坛、微博、微信等互联网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城乡社区志愿者感人事迹,总结推广本地城乡社区志愿服务队伍建设的成功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社区志愿服务的良好环境。

重庆市民政局

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

重庆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共青团重庆市委员会

重庆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0月21日




来源:重庆市民政局、中国社会工作,转载请注明来源


END



责编:张燕

制作:谢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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