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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闻案讯丨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的“难”与“易”

2016-07-26 张继军 中闻律师事务所


2016年2月5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一时间在私募基金领域引起轩然大波,同时,基金业协会收紧基金管理人登记,且设置了业内称之为“801”大限的时间节点,即在公告前已登记的管理人,2016年8月1日前必须备案第一只基金产品,否则将注销管理人资格,而备案基金的前提,即为提交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


本项目由中闻律师事务所执委张继军律师领衔,项目组成员还包括周小苑律师、杨阳律师助理等,该项目登记公司整改难度比较大、人员规模小、规章制度不完善、组织机构设置不合规定,律师需要辅导管理人重新调整公司组织结构,建立整套规章制度,完成合规指导;并对客户进行了全面深入的法律尽职调查,审慎审核了客户各方面的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针对客户在运营设施和条件、高管人员基金从业资格、专业化经营、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等方面的重要问题,项目组向客户提出了合理和建设性的整改建议,并协助其按照基金业协会的要求落实了相应的规范工作。


就是在这样一个协会严控的有难度、有挑战的时间点的情况下,这个团队交出了一份喜人的答卷。“8天,0反馈,完美”,即2016年7月12号向基金业协会提交《法律意见书》,2016年7月20号收到协会通过的通知,没有任何需要补充说明的反馈意见,也进而表明这是一份零反馈的法律意见书,在短时间内便获得了基金业协会“零反馈”的审核通过,用专业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客户的信赖和赞誉。


该项目的顺利通过也体现了张继军律师及其所带领的律师团队极高的专业水平,全面细致、专业高效、工作严谨是中闻律师的一贯特点,也是中闻品牌价值的体现。“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法律意见书的零反馈通过给予了我们更多去开拓资本市场业务的信心,中闻人亦将秉承这种优秀作风,为中闻品牌书写浓墨重彩的一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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