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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闻原创丨股权投融资究竟是何种“投融资”?

2016-08-30 ​周明刚 中闻律师事务所


文/中闻律师事务所  周明刚


股权投融资,是指企业现有股东愿意让出企业部分产权,通过企业增资扩股等方式引进新股东的投融资方式,体现了投资者和融资者之前共享商业资源的合作关系。股权投融资是“一体两面”的概念,即从投资方角度看是股权投资、从融资方角度看是股权融资。为便于阐述,本文将主要从股权融资角度论述。


股权融资按照融资渠道来划分可以基本分为公开市场发售和私募发售等两大类。公开市场发售就是通过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企业的股票来募集资金,例如企业的上市、上市企业的增发和或挂牌新三板等。企业上市是常见的利用公开市场发售来进行股权融资的一个方式,企业上市一方面会为企业募集到充足资金,另一方面资本市场将给企业一个市场化的定价,使企业的价值为市场所认可。但上市发行股票也有一定的准入门槛,例如国内对公司上市除了要求连续3年赢利以外,还要企业有5000万的资产规模。



而私募发售(Private Equity Fund 简称PE)是指企业自行寻找特定的,吸引其增资入股的。私募发售不仅投资期长且来源稳定,还可利用投资者自身资源同时缩小信息披露的范围。但私募发售对于投资者和融资者的合作要求高,理清双方的利益分配和合作信任关系就至关重要。


股权融资对于企业的经营意义重大,事关其发展前景。以公司为例,公司想要进行股权融资必须要改善自身的经营状况,吸引投资者。为此,公司要积极建立较为完善的,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提高公司竞争力,从而通过股权融资可以形成改善经营和吸引投资者的一个良性循环。


另外,融资企业在股权融资中是准借贷者的身份,为了使企业更好地经营与发展,同时也是为了避免自己蒙受损失,其运用企业筹资从事高风险投资和产生的可能性就将大为减小。融资企业在经营中需要考虑投资者的希望和意愿,从而实现二者的互利双赢。


但是股权融资也存在着一定的风险,需要提高警惕。因为企业的原始股东或经营管理者或二者的结合体有可能不够自律,利用股权融资对外筹集资金滥用、挪用等,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损害投资方利益。同时,作为“硬币”的另一面,企业的原始股东或经营者也可能被恶意投资、虚假投资、“对赌”条款等风险所困扰。


因此,一方面要积极推动股权融资这一高效融资模式的大力发展,另一方面股权融资的参与各方也要始终注意防范股权融资过程中的潜在法律风险!所以,最能体现股权融资特点的一种股权融资类型,干脆就直接命名为:风险投资!充分展示了股权融资的本质特征,值得我们警醒。


作者简介

周明刚律师,先后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法学院,原就职北京市公安局从事刑事预审工作,1999年开始律师执业,现任中闻律师事务所执委会执委及权益合伙人、北京市人民政府特约监察员、北京市东城区政协委员,曾荣获第六届北京市律师协会优秀委员称号,具有国有资产产权法律事务资格、证券投资基金从业资格,业务领域包括:商事诉讼、房地产、股权投融资、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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