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注意】标价“36元”的牛排,结账时竟要100多元?
菜场上售卖的肉类
常规价格单位:元/斤
那么,使用“非常规价格单位”是否存在误导消费者的嫌疑?商家这么做到底有没有违反相关规定?
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
“对于一些商品来说,大家可能会有约定俗成的单位,消费者也都习惯了那样的价格单位了。但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商家使用非常规价格单位标价,就会有误导消费者的嫌疑,但是这并没有违反禁止性规定。
所以,我们一般会提醒消费者在消费前注意关注商品的价格单位,同时也会建议商家明码标价,包括价格单位在内都要标的醒目。”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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