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
残疾人、老年人乘公交
有优惠了
具体一起往下看
日前,市政府印发《长春市残疾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优惠乘车实施办法》,规定残疾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乘坐分段计费的郊线车按照全程票价的平均价刷卡。这意味着,残疾人、老年人优惠乘车的范围已经覆盖轻轨和分段计价的郊线公交车。
满足什么条件能享受优惠?
凡是我市中心城区户籍的残疾人、老年人办理优惠乘车卡,均可享受乘坐公交车(含分段计价的郊线车)、轻轨、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优惠待遇。外县市(含双阳区、九台区)和外省市的残疾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在中心城区居住满6个月的,办理优惠乘车卡后享受同等优待。盲人(视力1~2级)和重度肢体残疾人(肢残1~2级)无需办卡,持二代残疾人证免费乘车。
办理优惠卡须知
目前,我市正全力推进公交、地铁、轻轨“一卡通”相关工作。过渡期内原残疾人爱心卡、老年人优惠乘车卡可以继续使用,“一卡通”未实现前,收费标准暂时按原规定执行。实现“一卡通”后,如需对原残疾人爱心卡、老年人优惠乘车卡进行更换,将及时通过《长春日报》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相关事宜。
过渡期内,申请办卡的残疾人、65周岁以上老年人,需到长春公交集团城市通卡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大街309号人民广场般若寺西侧13路终点站IC卡客服中心)办理老年人卡、残疾人卡。
《长春市残疾人、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优惠乘车实施办法》中还明确,残疾人、老年人优惠乘车卡由省内具有中国人民银行支付业务许可证的企业承办,每年预充值1次,每次虚拟充值720元,优惠乘车卡按实际刷卡金额结算。优惠乘车卡内余额,当年未用完的,次年不予结转。残疾人乘车可免费携带随身必备的辅助器具和导盲犬。无民事行为能力残疾人和乘坐轮椅的残疾人乘车,应有专人陪同,陪同人员应当购票乘车。
Tips
有一点需要特别提醒,从安全出行角度考虑,持有优惠卡的老年人乘坐地铁和轻轨工作日非高峰时段,享受优惠政策。高峰时段(工作日早6:30至早9:00、下午16:30至18:30,以刷卡时间为准)需另行购票乘车。
由于大部分残疾人士有工作,早晚正常上班,因此没有把残疾人纳入轨道高峰时段,限制使用优惠乘车卡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