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死殉道
一百多年前的今天(1907年10月29日),一个男人在家中悬梁自尽,殁年53岁。
他叫李钟岳,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年)进士,原山阴县令。
在此之前,李钟岳已经自杀了好几次,有一次是跳井,还有一次是院中老树自缢,但都被妻子发现,及时救下。
这一次,趁家人不注意,再次自杀,终得解脱。
百余日以前(1907年7月15日),李钟岳率一众衙役,押送鉴湖女侠秋瑾步行至绍兴轩亭口赴刑。
自那天开始,李钟岳便终日闭门不出,并经常独自一人对着秋瑾遗墨“秋雨秋风愁煞人”七个字黯然泪下,反复念叨“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
身边的亲友安慰李钟岳,对秋瑾之死大可不必如此自责。
但李钟岳始终难以释怀。
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7月6日,徐锡麟在安庆起义,失败身亡。时任山阴县令的李钟岳接到上司命令,查抄大通学堂,拘捕徐锡麟同党秋瑾等光复会成员。
李钟岳一面向上司陈情,竭力保全大通学堂,一面放出抓捕的风声,又故意按兵不动,拖延时间,好让秋瑾等人逃走。
7月13日,绍兴知府贵福严厉斥责,并亲自督视李钟岳率人前往大通学堂捉拿“乱党”。李钟岳下令兵丁,不许杀人,只许活捉。于是,当场拘捕秋瑾、程毅等师生8人,押至县署。
第二天上午,贵福又命李钟岳赴城外查抄秋瑾住秋。为了避免牵连更多的人,李钟岳故意不让手下人搜查秋瑾居住的小楼,只在院内翻了一阵后便草草收兵,结果无获而归。
7月14日下午,李钟岳奉命提审秋瑾。他不忍对秋瑾用刑,稍加审问后,便设座让秋瑾坐于椅上,并取纸笔给秋瑾。秋瑾遂提笔写了“秋风秋雨愁煞人”绝命诗句。
知府贵福从密探处得知此情形,大怒,气势汹汹地责问李钟岳:“为何不用刑讯,反而待若上宾?”
李钟岳回答:“均系读书人,且秋瑾又系一女子,证据不足,碍难用刑”。
贵福见李钟岳这种态度,便于晚间亲去杭州,从浙江巡抚张曾扬处讨得“就地正法”的手谕,又于深夜赶回绍兴府署召见李钟岳,出示了张曾扬手谕,令其立即斩杀秋瑾。
李钟岳仍据理力争:“供证两无,安能杀人?”
贵福厉声训斥道:“此系抚宪之命,孰敢不遵?”
李钟岳长叹一声,知道事已至此,再也无力回天了。
7月15日,行刑之前,李钟岳询问秋瑾还有何要求,并请秋瑾谅解,“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谅之也。”说完,当场“泪随声堕”。
秋瑾提出不要枭首、刑后不要剥衣服等要求。李钟岳一一答应。
秋瑾遇难仅三天后,李钟岳便因查办秋瑾一案不力并且有庇护行为,被革职。离任之日,绍兴绅民数百人,乘船数十只,送至距城30里的柯桥,仍恋恋不舍。
对于丢官弃职,李钟岳并不介意,独对秋瑾之死心怀愧疚。临别之时,李钟岳对送行的人说,“去留何足计,未能保全大局,是所憾耳!”
离职后,李钟岳寄住杭州,在良心的自责下始终不能释然。百余日后,李钟岳在家中悬梁自尽。消息传出后,浙江士民哀痛惋惜,前往吊唁者三日不绝。上海《中外日报》《申报》《新闻报》等媒体争相报道,绍兴知府贵福与浙江巡抚张曾扬在舆论谴责下,如丧家之犬惶惶不可终日。
辛亥革命后,秋瑾案昭雪。秋瑾生前好友于1912年在西子湖畔建秋瑾墓和鉴湖女侠祠,特将李钟岳的“神位”祀于祠中,上题“清山阴知县李钟岳之神位”,下书“李钟岳先生,山东安丘县人,秋案中有德于女侠”,以纪念李钟岳保护秋瑾和为秋瑾殉道的悲壮义举。
在大清的官场,最不缺的就是贵福这样的酷吏,行事心狠手辣,手段残忍。晚清最著名的酷吏之一毓贤,在担任山东曹州知府不到一年时间内,就以“站笼”酷刑处死无辜百姓超过两千人,后在担任山西巡抚时,又诛杀群众一万多人。
李钟岳是大清官场的一个异数,他给了秋瑾最高的礼遇,让她免受刑罚之苦,为她保住了做为人的基本尊严。
在可能的范围内,李钟岳努力做到了“把枪口抬高一厘米”。更难能可贵的是,他在奉命做违心之事时,仍然保存一份愧疚和恻隐之心。
因了这份愧疚和恻隐之心,山阴县令李钟岳竟然以身相殉。人生自古谁无死,然李钟岳的死,算得上是千古绝唱。
满清入关以后,剔发易服,又经过几番杀戳后,读书人的脊梁悉数被打断,士大夫精神亦荡然无存,满朝尽是追名逐利之徒,不知廉耻为何物。
李钟岳用自己的死,为大清的士大夫稍稍挽回了一点点体面,也昭示了一个人即使处在迫不得已的困境之中,依然有应当坚守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