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世界知识】傅聪聪:“355法案”与马来西亚政坛的结构断裂

2017-05-17 傅聪聪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点击上方“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可订阅哦!


“355法案”与马来西亚政坛的结构断裂


作者:傅聪聪,北京外国语大学亚非学院讲师、清华大学国际关系学系博士生;

本文来源:《世界知识》2017年第10期


2017年2月18日,大约10万名“355法案”的支持者在马来西亚首都吉隆坡的马莫草场集会。


4月6日,马来西亚反对党伊斯兰党主席哈迪·阿旺在议会下议院提呈了关于修正“2016年伊斯兰法庭(刑事管辖权)法令(简称“355法令”)”的个人提案(简称“355法案”)。这一事件在马来西亚引发了轩然大波。华人社会对此极度忧虑,担心“355法案”在议会辩论通过将在马来西亚形成“一国二法”的混乱局面,同时在世俗国家体制上打开缺口,加速伊斯兰刑法的制定和国家的伊斯兰化。马来西亚21个华社团体发表联合声明,认为该法案动摇“国本”,并种下分裂的种子。

 

众所周知,马来西亚是一个拥有多样性文化、族群和宗教的、较为开明和温和的伊斯兰国家。马来西亚宪法虽然规定伊斯兰教为联邦的国教(“官方宗教”),但其并不是一个以伊斯兰教教义作为国家立法的最主要依据且广泛实施伊斯兰法律、政教合一的国家。

 

然而,自2013年第13届大选以来,针对伊斯兰教在联邦中的地位,朝野展开了激烈的争论。一方面,执政党联盟国民阵线未能赢得议会超过三分之二议席的绝对多数,其核心政党马来民族统一机构(“巫统”)急需依靠“维护马来民族主义”和“尊崇伊斯兰教”两大“战斗口号”来进一步团结马来穆斯林选民;另一方面,伊斯兰党看似在2008年、2013年两届大选中表现不俗,但相对于反对党联盟中的非马来伊斯兰政党——民主行动党而言,议席数上其仍然是“输家”。

 

一直以来,伊斯兰党采取了一系列行动推动伊斯兰刑法。1993年,伊斯兰党在吉兰丹州通过伊斯兰刑法,但因违背联邦宪法而被终止。2015年3月19日,吉兰丹州议会通过了“2015年吉兰丹州伊斯兰刑事法案”。为了将伊斯兰刑法在吉兰丹落实,哈迪于2015年4月向国会提出动议,要求修改并扩大“355法令”中的刑事管辖权。2016年5月,哈迪首次将个人法案提交下议院,并于11月再次宣读了这一修正案。

 

何为“355法案”

 

“355法案”最早要追溯到1965年4月1日首次颁布的第23号法令,即“1965年伊斯兰法庭(刑事管辖权)法令”,法令目的在于授予并统一马来西亚各州伊斯兰法庭的管辖权。1984年、1988年,议会曾对法令进行修正,并通过了1988年修正案(即“355法令”,1989年12月1日生效)。“355法令”仅包含三条内容,即简要标题与适用范围、伊斯兰法庭的刑事管辖权、法令的生效条件。

 

哈迪提交的个人提案取消了对伊斯兰法庭原有刑事管辖权的限制,扩大了伊斯兰法庭的刑事管辖权范围。新修正案取消了各州议会对宗教法庭在刑罚种类和量刑上的限制。由此,伊斯兰党可以在吉兰丹州议会通过相关法案,将伊斯兰刑法的刑事管辖权授予宗教法庭,即在吉兰丹州实施伊斯兰刑法。马来西亚的伊斯兰刑法主要指“固定刑”或称“胡杜德”刑,是对人行为进行限定的法律,其刑法分为三级,即死刑、断肢和鞭刑。死刑中又包含石刑、绞刑、斩首。不过,该法仅适用于穆斯林,如果将其管辖权扩大至非穆斯林,那就违背了马来西亚联邦宪法中“人人在法律面前皆平等”“宗教信仰自由”等条文。

 

提案是一场政治戏剧

 

审视“355法案”的几次提交与宣读,整个过程更像是政府导演的一场政治戏剧。早在吉兰丹州议会通过伊斯兰刑法修正案时,巫统的态度就一直“摇摆不定”。首先是巫统吉兰丹州议员支持伊斯兰刑法修正案在州议会通过,继而在2016年5月议会期间,总理府部长阿莎丽娜突然提出临时动议,要求优先辩论哈迪的个人法案,使朝野政党猝不及防。

 

2017年3月17日,副总理艾哈迈德·扎希德曾表示,国民阵线执政的政府将亲自提呈“355法案”。然而,3月29日,总理纳吉在国民阵线最高理事会会议后表示,基于国阵共识,政府不会提呈“355法案”。对于哈迪的个人提案能否提呈,纳吉表示交由议长根据议会议程决定。而在4月6日的议会会议中,哈迪的个人提案再次得到“意外放行”。国民阵线的部长临时收回原议程安排中的三项法案,哈迪由此得以提交并宣读“355法案”。在该修正案被提议附议后,下议院议长潘迪卡尔立刻宣布休会,使议员来不及展开辩论。


伊斯兰党和巫统此前都对“355法案”进行了解释,伊斯兰党称此次修正仅为了提升伊斯兰法庭的管辖权,与伊斯兰刑法的议程并无关系;而总理府副部长阿斯拉夫指出,1965年制订、1984年修正的法令已经过时,对犯罪者缺乏威慑,此次修正案是为了加大刑罚力度。尽管如此,马来西亚华社认为,一旦通过“355法案”,扩大伊斯兰法庭的管辖权限,那么已经通过伊斯兰刑法的州,包括吉兰丹州和丁加奴州,就有可能由州议会逐步实施伊斯兰刑法,甚至形成“多米诺效应”,引发其他州效仿,最终动摇现有的世俗宪政体制。

 

巫统的“以退为进”战略

 

巫统作为国民阵线中最大的族群政党,其党员由马来穆斯林组成,长期维护马来族的利益,时而引起其他族群的强烈不满。伊斯兰党作为“从巫统中孕育而出的政党”,此前也曾是国民阵线的成员,然而其追求成立“伊斯兰教国家”的目标难以被其他族群政党接受。如今两党或明或暗共同推动“355法案”,引发人们的各种猜测。

 

事实上,虽然巫统与伊斯兰党的群众基础相似,但两者的建国理念大相径庭。巫统寻求建立的是一个以马来族群为核心的伊斯兰国家,而非伊斯兰党所希望的“神权伊斯兰国家”。此次巫统“妥协”,主要目的在于:第一,继续与伊斯兰党保持友好关系,逐渐分化后者与其他反对党,从而为第14届大选做好铺垫。第二,同时获得马来穆斯林和非穆斯林群体的支持。纳吉一方面表现出积极推动伊斯兰法、发扬伊斯兰教的态度,以吸引马来人支持;另一方面也考虑了巫统传统保守势力和其他国阵政党,尤其是沙巴、沙捞越的政党在伊斯兰刑法问题上的态度,确保这一法案在议会中因时间原因无法辩论或者受到多数国阵议员反对而流产。

 

而对伊斯兰党和哈迪而言,此次在议会正式宣读“355法案”本身就是该党和哈迪的一大成绩,能够对党内伊斯兰激进主义者有所交代。即便法案未通过,也是由于巫统临阵退缩,而不能归咎于主席哈迪;同时,也为伊斯兰党在伊斯兰刑法问题上后退、赢得温和穆斯林支持提供了空间。

 

断裂的政坛

 

无论是由巫统领导的“国民阵线”,还是由民主行动党、人民公正党、伊斯兰党组成的反对党阵线“人民联盟”,目前都难以将社会凝聚起来,形成相对统一的整体。而马来西亚政坛本身也发生了结构断裂。执政党方面,前总理马哈蒂尔、前副总理慕希丁等脱离巫统,组建土著团结党,造成了国民阵线局部分裂。反对党方面,在2015年6月伊斯兰党的党选中,包括党主席在内的全部最高党职均被保守派获得,一些开明派分裂出来,组建了国家诚信党。随后,国家诚信党9月同民主行动党、人民公正党正式结成新的反对党联盟——希望联盟。伊斯兰党则与原反对党阵营渐行渐远,一方面与民主行动党断绝合作关系,另一方面在2016年3月,与多元族群政党民族联系党结盟,组成“第三政治势力”。土著团结党则于2017年加入希望联盟。

 

在“355法案”事件中,朝野政党已在行动意义上产生了撕裂。人民公正党、土著团结党试图与伊斯兰党保持合作,避免大选中发生三方角逐,因此没有反对法案;而民主行动党力图扩大马来人的支持率,虽反对“355法案”,却未要求盟友也明确表态;国家诚信党则在法案问题上态度暧昧。而无论华人政党抑或华人社团都坚决反对这一个人提案。马华公会总会长廖中莱明确将这一提案称为“分裂修正案”,民政党主席马袖强表示坚决反对该提案。

 

然而,此次“355法案”在宣读后,并没有进行辩论或形成结论,这意味该事件会在第14届大选前继续发酵,并对马来西亚政坛各个联盟的组合以及结构的稳定性产生影响。


亲爱的各位朋友,为了加强不同群体朋友之间的交流,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拟创建微信交流群,分别为公务员群,教师群,学生群,爱好者群,企业群以及媒体群定期举行交流以及活动。请添加微信1264273178添加时备注您的信息将您拉入对应的群中。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ID:sinozhuge






长按二维码关注


万里常安研究院是由国内知名国际关系学者、国际新闻评论员黄日涵老师领衔的专业研究“一带一路”以及海外风险的智库,旗下中国最大的政治学与国际关系社区拥有15万的关注者,投稿或课题研究合作请联系邮箱:sinozhuge@126.com,另外“海外利益研究”

(haiwailiyi)微信公众平台也期待您的加入。



责任编辑:沈越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