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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治理】张宇燕:全球治理的中国视角

2017-09-21 政治学与国际关系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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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宇燕:全球治理的中国视角


作者:张宇燕,张宇燕,中国社科院世界政治与经济研究所研究员、所长,博士生导师。

本文来源:《世界经济与政治》2016年第9期。



  秉持中国特色的全球治理观,中国更加积极地参与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不断发展完善,顺应了人类发展的潮流,应和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期待。中国将积极引导全球治理议题的讨论,促进达成更多惠及各国人民的成果,与各国携手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

 


当今世界,全球性问题错综复杂且变化多端,全球治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全球治理体制变革也因此处在历史转折点上。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第二经济大国、最大货物贸易国、第二大对外直接投资国、最大外汇储备国、最大旅游市场,在全球治理中占据十分重要的地位。作为全球治理体系建设的积极参与者,中国同世界各国一道,持续努力推动国际秩序和全球治理体系朝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发展。

一、全球治理的内涵

所谓“全球治理”,是指在没有世界政府的情况下,国家(也包括非国家行为体)通过谈判协商,权衡各自利益,为解决各种全球性问题而建立的自我实施性质的国际规则或机制的总和。全球治理的内涵,主要体现为平等、民主、合作、责任和规则等五个关键词。

平等是全球治理的基础。随着全球性问题的日益凸显,世界各国和非国家行为体都或主动或被动地加入到全球治理的进程之中。在共同的问题与挑战面前,人类社会逐渐形成了一个命运共同体。在没有世界政府的情况下,每个行为体都是全球治理的平等参与者,任何一方都不应凌驾于他者之上。中国一贯主张,国家不分大小、强弱、贫富,都是国际社会平等一员,这与全球治理的主体平等要求完全一致。

民主是全球治理的价值理念。全球治理是全人类共同的事业,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利益息息相关,公平正义由此成为世界各国参与全球治理所追求的崇高目标。而现实情况是,在全球治理中,公平正义还远未实现。为此,中国一直致力于推动国际关系民主化,主张世界的命运必须由各国人民共同掌握,世界上的事情应该由各国政府和人民共同商量来办。离开了民主协商,全球治理只会沦为少数国家垄断国际事务的工具,其行动也必定不会成功。

合作是全球治理的主要实现途径。全球性问题涉及范围广、负面影响大,大都是些关系到整个人类生存与发展的严峻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远远超出单个或少数国家的能力范围,因而需要世界各国的共同努力来应对。只有寻求利益契合点和合作最大公约数,体现各方智慧和创意,各施所长,各尽所能,方能让治理成果惠及全人类。这种合作不是封闭式的、排他性的,而是开放的、互利共赢的,不针对任何国家,不搞排他性的集团,任何国家和团体只要有意愿便可加入这一进程。

责任是全球治理的核心内容。实现全球有效治理可使人类普遍受益,这也同时意味着参与者需要承担各自应该承担的责任。从根本上讲,参与全球治理体现的是一国在享用全球治理成果时对世界所作的贡献,意味着世界各国都有责任致力于各种全球性问题的解决。中国明确提出了自己作为一个负责任大国的战略定位,并且正在成为全球治理的建设性参与者。这充分体现了中国与国际社会的其他成员共同应对全球性问题、维护人类共同利益的责任担当。

规则是全球治理的主要表现形式。世界各国参与全球治理的权利与义务、利益与责任,最终需要借助一定形式的国际规则或机制加以界定并得以体现。公正、合理、有效的全球治理,有利于降低各国分工合作中的交易成本,减少行动和效果的不确定性,并为全球治理目标的实施提供充分且正向的激励。各国在全球治理过程中的话语权也主要体现在国际规则的制定权、解释权和执行权之中。因此,完善全球治理体系,重要的是完善和创新国际规则或机制。

二、全球治理面临的压力与挑战

过去数十年中,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全球治理体系不断发展完善。随着日趋严重或全新的全球性问题不断涌现,全球治理面临的压力与挑战日益加大。这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人类全球治理的需求加大与全球治理或全球公共产品供给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二是现行全球治理机制的弊端日益凸显;三是全球治理的改革已经启动但却步履蹒跚。

全球治理的公共产品性质构成了其供给不足的内在逻辑,以至全球治理仍远未实现对全球性问题领域的“全覆盖”。全球公共产品具有非排他性的特点。维护世界和平、维持全球贸易金融体系稳定、促进人类可持续发展等,都需要付出高额成本,而这些产品的享用却是不分国家的。换言之,即使一国不为这些产品的提供作贡献,它也可以享受这些产品带来的好处。这使各国无形中受到一种激励,那就是尽量让别国承担提供公共产品的成本,同时让自己成为“搭便车者”,其结果就是掣肘了全球公共产品的供应。因此,从一定意义上讲,全球治理要解决的核心问题之一,就是在公共产品供应不足的情况下,如何协调各行为体之间不同的利益互动关系,从而尽可能多地提供全球公共产品。

现行的全球治理机制主要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由发达国家主导建立起来的。这些机制建立后,在应对全球性问题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维持了世界的和平、稳定与发展。同时也应该看到,一些热点地区的冲突甚至是战争此起彼伏,各种形式的贸易、投资和金融保护主义依然盛行,气候、环境、网络信息和极地、外空等新兴领域的挑战日趋加大,尤其是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深刻暴露了现行全球治理机制的诸多弊端。由于缺乏适应性的调整和变革,一些传统全球治理机制日益难以适应全球性问题新形势的需要。特别应该指出的是,许多全球规则或机制的非中性”色彩十分浓重,并业已成为维护和扩大少数既得利益国家或国家集团利益的工具。

在困难和危机面前,世界各国都意识到改革和完善全球治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习近平主席曾明确指出,随着全球性挑战增多,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制变革已是大势所趋。但是,由于以美欧为代表的既得利益国家或国家集团的阻挠,一些全球治理机制的治理结构长期没有变化,即便是已达成的改革共识也常常出于它们对自身利益的考虑难以得到及时、有效的执行。例如,对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2010年份额和治理改革方案,美国国会直到201512月才表决通过,并且还附加了对IMF拥有更大监督权的条件。全球治理改革的难度由此可见一斑,完善全球治理体系任重道远。

、中国特色的全球治理观

长期以来,特别是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以来,中国积极参与和践行全球治理,贡献了完善全球治理的中国方案,为人类社会应对21世纪的各种挑战作出了重要贡献。如今,中国领导人更加重视全球治理对中国以及世界发展产生的重要而又深远的影响。201510月,习近平总书记主持以全球治理格局和全球治理体制为主题的第二十七次中共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并系统阐述了中国推动全球治理体制更加公正、更加合理的思想体系,进一步深化了中国特色的全球治理观。

坚持发展中大国身份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基本前提。目前,中国的发展中国家地位仍未发生实质性改变,同时中国又是一个举足轻重的全球性大国。这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两个基本身份定位。一方面,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中国应逐渐承担合理的国际责任。这既是中国主动参与全球经济治理的题中之意,也是中国负责任大国形象的具体展示。另一方面,中国仍是发展中国家的一员,应把维护自身利益同维护广大发展中国家共同利益结合起来,既要看到自身发展对世界的要求,同时也要看到国际社会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对中国的期待。因此,中国应积极推动全球治理体系反映国际政治经济格局变化,不断提高新兴和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发言权和代表性,并保护最不发达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利益免受损害。

“共商共建共享”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基本理念。共商、共建和共享是加强全球治理、推进全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不可或缺的系统链条,三者共同构成了中国全球治理理念的有机体系。共商,意即全球治理的基本原则、重点领域、规则机制、发展规划等都由所有参与方共同商议并形成共识;共建,意即发挥各方优势和潜能共同推进全球治理体系的改革与创新;共享,意即各参与方公平分享全球治理的成果和收益。“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倡导集思广益、各施所长、各尽所能、成果共享,充分体现了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开放性和包容性,顺应了国际关系民主化的发展潮流。践行这一理念,就是要充分发挥所有行为体尤其是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积极性和能动性,体现各方关切和诉求,更好地维护各方正当权益,让所有参与方对完善全球治理拥有更多获得感。

共建“一带一路”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顶层设计。20139月和10月,习近平主席在出访中亚和东南亚国家期间,先后提出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重大倡议,得到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一带一路”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不仅致力于全方位推进务实合作,还致力于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所有这些均与国际规则或机制密切相关,都涉及到全球治理的不同维度。从国际层面看,“一带一路”体现了中国对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模式创新的积极贡献,符合国际社会的根本利益。从国内层面看,“一带一路”是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的重要抓手,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顶层设计。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一道共建“一带一路”不仅为全球治理增添了新的正能量,更是彰显了中国的大国责任。

权利与义务相平衡是中国参与全球治理的基本原则。权利与义务相平衡是一项公认的国际法原则。随着综合国力的不断增强,中国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承担了越来越多的国际责任和义务,为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和完善全球治理作出了自己的贡献。例如,中国提出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倡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和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设立丝路基金等,正在并将持续满足世界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稳定的需要。在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中国也需要享受与之相匹配的权利。在现行的全球治理体系中,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国家是各种规则和机制的主导者,也是当前全球治理体系最主要的受益者,而广大的新兴市场和发展中国家却难以享受公平待遇,也难以发挥与自身实力相符的影响力。坚持正确义利观,逐步提高中国在全球治理中的发言权和决策权,既是中国承担更大责任的基本要求,也是推动全球治理向着更为公正合理方向发展的必由之路。

总之,中国秉持中国特色的全球治理观,更加积极地参与全球治理,推动全球治理不断发展完善,顺应了人类发展的潮流,应和了国际社会对中国的期待。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写道:“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其中所阐述的思想与当今中国的全球治理理念可谓一脉相承。作为2016年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的主席国,中国将积极引导全球治理议题的讨论,促进达成更多惠及各国人民的成果,与各国携手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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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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