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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警察干部训练班(简称“台干班”)是为解决台湾光复后全面接管警政的重要培训机构,它设立于福建的长汀和梅列,学员主要来自福建和广东。1001名师生从福建出发奔赴台湾,成为光复初期接收台湾警政的核心力量。 


“台湾警察干部训练班”的创设


 1944年8月,陈仪领导的台湾调查委员会(简称“台调会”)开始推进台湾警政力量的培训工作,先是会同中央警官学校训练未来光复台湾的警察学员,并将此机构定名为“台湾警察干部讲习班”。


2个月后,“台湾警察干部讲习班”在重庆开课,第一批36名学员受训,招收对象是中央警官学校第四到第十二期正科毕业的现职警官。


由于“台湾警察干部讲习班”的规模太小,与接收台湾警察系统所需的警力相去甚远,在讲习班之外设立新的培训机构迫在眉睫,于是,“台湾警察干部培训班”应运而生。


“台干班”选址福建。福建警界对此十分重视。1944年11月29日,福建警察学会在给中国警察学会的函件中,明确了选拔“台干班”学员的基本条件:

1、函请福建省政府就现任福建警官中挑选优秀干部;

2、精通闽南话、客家话的优秀青年;


很快, “台干班”在福建长汀成立。


招生与入学


1944年底,“台干班”招生简章正式发布。

办学目的:为储备台湾警察干部人才;

报考条件:男性,品性端正、思想纯洁、身体健康、素无不良嗜好,精通台湾语或英语、日语,年龄18-30岁;


“台干班”分三个班级:

一是警官班学员。要求曾受警官教育、担任或曾任委任警官一年以上,而有高中程度持有证明文件,其训练周期为六个月;

二是警官班学生。要求曾在高中以上学校或同等学校毕业持有毕业证书,训练周期为一年;

三是警员队学生。要求曾在初中以上学校或同等学校毕业持有毕业证书,训练周期为六个月。


由此可知,警官班学员与警官班学生以训练警官干部为主,警员队学生则主要是培训一线基层警察。


 “台干班”对“体格”有严格的要求,不论学员班还是学生班,必须“身长165公分、体重52公斤以上,胸围约为身长之半、呼吸差在6公分以上;握力在70度以上、视力在8公尺距离能识3公分以上宽度之笔划;五官及四肢无残缺及赘生物或畸形,并无体格检查表中所列病症之一者;言语精神无特殊异状者”。可见,“台干班”对人体、外貌、仪态、视力、言语表达都有相当的要求。


1944年底,第一批招生在闽南结束,学员与学生抵达长汀报到。春节前后,第二批在福建、广东和浙江的招生工作结束,被录取者相继前往报到。

阮传发,1924年出生,福建泉州人,学生班第一队学员,1949年离职返乡。


彼时,闽南有句俗语叫“没办法,做警察”,可见警察在当时并不是一个好职业。不过,“台干班”的招生却十分顺利,泉州培元中学学生阮传发和他的11位同窗积极报名。阮传发的哥哥当时就读于成都的黄埔军校,准备投身抗日队伍,而“台干班”的培养目标是战后接收台湾的警察干部。“如果能够参与光复台湾,应该也是很光荣的爱国行动”,阮传发和他的同学当时都这么认为。他们在当地警察局通过初试,经永春、大田、永安,抵达梅列。抵校之后进行复试,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复试不及格者就被退回。阮传发记得,有一位同学因仪表不端而被退回。


邢翰,1924年出生,江苏盐城人,学生班第一队学生,1988年在台湾退休。照片为邢翰先生本人提供。


此时任国民70军准尉译电员的邢翰,在福建南平获知“台干班”招考的消息,毅然放弃译电员工作,前往报考。他在日记中写道:“我曾坦言,译电非我志愿,希望将来继续读书,待机求进。后来,我却有志于警,先是考取中央警官学校正科十五期新生,以缺乏旅资,裹足未往报到。迨至十二月初,我又考取中央警校第二分校台湾警察干部训练班,结束军旅生涯。”关于报考“台干班”的目的,邢翰在日记中发自肺腑地表达:“我憧憬沦陷半世纪的台湾,将来抗战胜利,能赴台湾参与建警工作,意义深长,欣然报考学生队。”


经过严格的初试和复试筛选之后,326名从各地而来的录取者汇聚闽西接受训练。从他们的籍贯分析,这些学员与学生主要来自福建和广东两地。学员班76人中,有八成五来自福建;而学生队的250人中,福建籍学生亦占据七成以上


“台干班”学员在福建梅列正顺庙前合影。本文作者复制。


 1945年2月20日,因长汀临时校舍过于简陋且战事日紧,“台干班”迁往物资条件相对较好的福建梅列,在当地的正顺庙开班受训。“台干班”的训练和住宿条件都很艰苦,正顺庙所在的山头校舍破旧、地板潮湿,蚊虫跳蚤满天飞。教学内容除政治、史地、警察事务、台湾风土人情之外,还着重加强军事训练如模拟如何参战、实弹射击等等,以应付突发事件。


“台干班”教辅材料。本文作者从南京图书馆复制。


      总的讲,“台干班”培训的目的,在于通过政治教育学习政治知识,实现“思想正统化”;通过军事教育,陶冶军人操守,实现“行动军事化”;通过警察教育,接受警务训练,实现“学术科学化”。


此后,“台干班”的招生持续进行。至战争结束,在梅列受训的学员与学生共计932名。此外,中央警官学校正科十七期、外事班和特科八期的学生近500名也在此训练,下文所述张敏昌即为中央警官学校正科十七期学生。


张敏昌,1923年出生,广东梅县,正科十七期学员,1985年在台湾退休。


张敏昌回忆,自己于1945年参加“台干班”的招考:“我看到报纸,说要到台湾来,因为知道台湾原本是祖国的领土,现在要归还祖国,要招考警察人员来参与这个工作。我感觉这个工作很神圣就考了。”


日据时期的台湾警政


台湾于1895年割让给日本时,殖民当局随即在总督府民政部内务局设置警保课主管警察事务。同年,由日本本土招募的770名警察,配置到台湾各地从事警务与消防任务,日据时期的警务由此开始


日本殖民统治台湾期间(1895-1945),大致可分为“殖民化”与“皇民化”两个时期,两个时期统治方法有所不同,但依赖警察推行其政策的原则始终如一。

 “殖民化”时期,日本殖民者依靠暴力统治,以掠夺天然资源,没收官商产业为主,进而限制岛内民众之间的联系,并将日本本土施行的民刑商法适用于台湾,以确保投资安全及利润榨取。


到“皇民化”时期,则强行要求台湾民众改姓易服,限制祭祀,普及日语,以期将台湾人同化为日本天皇的子民,同时整顿军备,以建立南进基地,凡此种种,均赖警察推行。当时,日本殖民者推行的“皇民化运动”,以皇民奉公会为主体,以保甲为辅助机关,期间,警察队伍更是重要的推动机关。


日据时期的警察。本文作者从台北复制。

日据时期警察权力之大,如同俗语所说“连哭闹的孩子都噤声”,台湾民众把日本警察叫做“大人”,母亲吓唬哭闹的孩子就说“大人来了”,小孩便不敢发出声响。对一般民众而言,总督、州知事远在天边,直接接触民众的“巡查”便成了总督的化身。 这种被凌辱和统治的局面,待到台湾光复,行政长官公署收复台湾治警权才得以改善。


台湾光复初期的警政工作


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的消息传来,“台干班”的师生欢天喜地、敲锣打鼓,许多人流下激动的眼泪。邢翰、阮传发和张敏昌都记得“床板当鼓,脸盆做锣,大家用手和筷子奋力敲打”,“爆竹声惊动了山镇梅列”。一阵激动之后,“台干班”学员与学生列队到梅列街上游行庆贺,奔走相告。


日本投降的消息也让“台干班”提前结束训练,于1945年10月10日举行毕业典礼。毕业前夕,“台干班”全体官兵在梅列正顺庙合影留念。此间,中国政府已确定将于1945年10月25日在台北公会堂举行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并委任陈仪出任受降主官。


     10月13日,“台干班”学员932名人,连同老师、教官及应邀参加者共1001人,受命从梅列出发,沿沙溪乘船抵达南平,入闽江顺流而下,于10月15日抵达福州。抵达福州之后,每人发了一套制服、一双黑色半桶皮靴和500元国币。


     邢翰、阮传发、张敏昌回忆,在福州换上的新制服上,左右两肩均有肩章,肩章上面镌有“台警”二字,另外,左口袋上面还有两个并排的纪念章,一个是“台干班”毕业纪念章,镌有台湾地图,另一个是中央警官学校的毕业纪念章,上面镌有“亲爱精诚”四个字。此外,腰间还别有一把佩剑,显得英气挺拔。


在福州休整一周之后,“台干班”全体师生于10月23日傍晚从马尾港出发,乘坐美军提供的2艘扫海艇和25艘运输舰于24日清晨抵达基隆港。阮传发回忆,是日晚,“台干班”师生与美国水兵在舰艇上举行联欢会,联欢会上除了唱歌跳舞之外还互赠礼品。邢翰记得上岸时的情景:“当时老百姓看到我们非常高兴,看到来自祖国的警察,我们警察的服装非常整齐”。


从基隆港上岸之后,“台干班”师生搭乘火车抵达台北,“一路上台湾的老百姓在铁路两边人山人海,有的拿着小旗,有的三呼万岁,有的唱歌欢迎歌,来欢迎我们,列车每到一站,台湾的老百姓都围拢在列车窗口,跟我们握手,跟我们讲话,哪怕是一两句,都很高兴,因为语言相通,感情就非常融洽,我们在列车上非常感动,好多人流下眼泪”。


光复初期台湾街景。本文作者从台北复制。

抵达台北的第二天也就是1945年10月25日,中国战区台湾省受降典礼在台北公会堂(今台北中山堂)举行。“台干班”的师生见证了受降典礼。邢翰、阮传发、张敏昌被派到受降典礼现场站岗或维持秩序,“台干班”有三位老师见证了签字仪式,“台干班”班主任胡福相出任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警务处处长。


台湾光复,昔日高高在上的殖民者,一夜之间成为战俘和侨民。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开始了纷繁复杂的行政、军政和警政的接收工作。在缴械投降之后,17万日本军人成了俘虏


日军的武装虽然已被解除,但是残余的势力依然强大。台湾省行政长官公署告诫接收人员:“警察仍是握在日人手中,我们接收人员及兵力有限,他们虽是失了性能的炸弹,但我们还得小心谨慎防他万一爆炸起来”。政权更替的时刻,警察是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力量,警政接收的任务和社会秩序的维护也自然落到“台干班”师生的身上。


邢翰于1945年11月8日被派到台南,接收日本警局移交的帐册、房子、器材、服装、钱财。邢翰记得,接收时“毯子很好,消防器材也很完整,没有破坏”。


    1945年11月22日,“台干班”学员(浅色着装)与日本警察(深色着装)交接。本文作者从彰化警察故事馆复制。


阮传发被分配到彰化警察署担任接收管理员:“我们去接收时,对日警很客气,他们也很配合,把警政相关的资料如数移交给我们,完成任务之后,署长派几位初干班的培训警员驻派出所,我们学生队出身的回到警局”。回到彰化警察局之后,阮传发被任命为秘书室科员,1946年6月被调台北,在台湾警察训练所担任助教,教授台湾本地的留用警察学习国文,一年多后再被调至台湾警务处经济科任职,直到1949年春夏之交,因两岸关系紧张而辞职返回泉州。


    张敏昌则被分配到新竹接收警务。“那个时候人数不多,才一千人。五州三厅八个单位,也就是每个州厅100人左右,新竹州分配90多人,没有办法到每个派出所,警力非常单薄。但是老实讲,我们台干班的素质都很好,很受他们的尊重,所以很多地方的村里长都很乐意帮我们的忙,工作都做的很成功”。


警务的接收很顺利,除了财产、土地、楼堂馆所、武器装备及档案资料的移交之外,台籍警员的留用也被列为重中之重的问题,他们多数被继续留用,并被集中到警察训练所接受再训练。


邢翰、阮传发和张敏昌,都是在福建梅列受训的“台干班”学生,和他们一样,1001名“台干班”师生的到来,奠定了光复初期台湾警政的基础,维护了政权交替的社会稳定。


“台干班”学员在台南留影,庆祝接收台湾1周年。本文作者从台南复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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