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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2017年下半年律师培训需求意见的通知
各地、州、市律师协会,兵团律师协会:
为充分发挥讲师团作用,做好2017年各律师的继续教育工作,新疆律协年初向各地律协征求了律师继续教育培训需求意见。
根据今年新颁布的一系列法律、法规以及司法解释,使培训更具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新疆律协现再次向各地律师协会征求培训意见,并根据各地律师培训需求安排讲师团赴各地开展律师业务培训工作。
请各地律协根据新律协发[2016]6号《关于成立新疆律师协会讲师团的决定》(新疆律协网站12月23日发布)公布的专业方向,在广泛征求本地区律师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季度培训计划(见附件),分别于6月8日、9月31日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上报2017年第三、第四季度培训计划。无培训需求的,也请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
讲师团讲师赴地州授课,往返交通费、课酬金和住宿费用由新疆律协承担,其他费用由当地律协承担。
联 系 人:张凤华 蔡子馨
联系电话:0991-2956438
电子邮箱:181136198@qq.com 20687710@qq.com
新疆律师协会
2017年6月6日